数字技术与教育融合:育人为本的创新路径
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为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诸多挑战。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明晰数字技术与教育的关系,确立技术应用的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创新育人范式,促进数字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最终实现教育的本位回归——育人。通过深入分析数字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现状和潜在风险,本文提出了一系列策略和措施,以确保技术的发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的本质目标,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明晰数字技术与教育的关系,确立数字技术应用的边界,使教学回归育人本位
从根本上而言,数字技术能否重塑教育价值的关键在于教育自身,而不在于技术这个外在力量。为此,需正确认识数字技术与教育的关系,界定数字技术的应用范围和条件,将职业精准教学从被数字技术裹挟的异化边缘拉回到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本源。
1.用“育人”逻辑统合技术逻辑,明确数字技术的适用前提。教学的终极目的在于“育人”,即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于精准教学,应坚持“育人”的本体性价值,廓清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边界和条件,避免滑入技术异化的危险轨道。
首先,教育者应秉持“育人为道,数字技术为器”的价值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指引,促进价值理性逐步回归,最终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平衡。这要求对数字技术的功能与限制进行审慎评估,规避教育适应的技术逻辑,守护教育“是其所是”的本体价值,彰显数字技术关切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意蕴,防范“只见数字不见人”窘境,从而实现对技术的“祛魅”。
其次,教育者在确保技术应用与教育目标一致性的基础上,应聚焦于更深层次的育人价值,促使教育价值理性朝向服务学习者的方向前进,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这意味着,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重心应从简单的知识传授转向高阶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机交互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信息鉴别能力以及掌握、转化和创新技术的能力,使数字技术赋能重回“教育育人”的本体功能与价值担当。
2.辩证看待人与数字技术的关系,发挥人技协同双边优势。数字技术在精准教学中的作用应被视为一种赋能,其不仅有助于放大教师与技术各自的优势,更关键的是在教学过程中促成一种互补与协同的效应。
首先,实现人技有效协作、彼此交互的基本前提是理性认识数字技术的核心能力与人类教师的独特能力之间的根本差异。从人与技术的关系角度来看,数字技术虽然在知识储备、信息处理、运算速度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无法在情感和精神层面超越和取代人类智能。数字技术的根本价值在于增加教师的实践自由度,使教师能够专注于培养学生的高阶思维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字技术与教师的关系是彼此共存且互为补充。
其次,重塑教师的主体性,突出教师“育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此防范主客体反转的风险。一方面,在人机交互框架下,需要深刻认识到数字技术是一种客体化工具,教师才是运用这些技术于精准教学的主体力量。在将技术应用到教学实践时,教师应主动把握教学决策的自主权,运用教育智慧和专业能力来引领教学活动。这不仅涉及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合理应用数字技术,还包括对学生学习行为进行精细化分析,特别是在处理教学过程中的非结构化数据时,教师应主动识别并挖掘其中潜在的价值,实现数据的智慧化应用。另一方面,就教育的本质来说,“教”是达到“育”的途径和手段,“育”是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教师的主体性则是连接这两者的桥梁。对应地,教师应致力于建立精神交往和意义共享的主体间性,深度释放数字技术应用的教育效果,为学生创造丰富且有深度的学习体验,实现技术智能与教师教学智慧之间的协同,进而与数字技术形成“立德树人”合力。
最后,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善用”数字技术,以此防范主从倒置的风险。在人技协同中,必须明确数字技术是人造物,人决定了在何种场景与何种范围内使用智能算法。这就需要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他们掌握人技互动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帮助他们适应智慧化学习环境和人机协同的学习方式,使他们成为人技共生关系中的“掌舵者”。更进一步说,需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反思与批判能力,使他们以审慎的态度进行人机协同学习,并策略性地监控、评价和调节自己的学习过程,从而有效避免算法推送“投喂”和“信息茧房”效应对学生求知欲、反思精神和社交能力的潜在削弱。
二、创新育人范式,协调“教”与“学”,促进数字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
在职业教育精准教学框架下,创新育人范式的核心在于协调“教”与“学”的动态关系,实现教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智慧生成的有机融合,促进学生“转识成智”。
1.通过数字技术促进预设性教学与生成性教学的转化。职业教育教学实践深植于教育情境和师生关系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知识共享以及认知的共同构建,集中体现着教学过程的动态生成性。这种生成性并非自发产生,而是需要教师通过精心的设计与引导来实现。由此可见,教学认识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职业教育教学应实现充分预设与动态生成的辩证统一。
在实践层面,教师既要利用数字技术从知识结构的合理逻辑出发制定科学的教学路径,又要确保教学策略和内容能够灵活地适应教学情境的变化和学生发展的具体需求,实现“以学定教”。这要求教师超越技术理性下的预成论教学观,认识到学生不是抽象的知识接受者,而是具有丰富生命活力、独立思考能力和情感的个体。在此基础上,运用数字技术深入了解每位学生的具体需求、兴趣和学习进度,并根据具体的教育问题、情境、目标有效实施个性化教学。
在生成性教学中,互动是教学生命力的源泉。在互动过程中,教学转变为教师与学生两个主体通过关系性的交往共同构建的互动世界。“教”与“学”双方不仅能够充分展示各自的特性,还能在相互作用中探索更多的可能性。数字技术的应用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开辟了新的通道。在数字技术驱动的精准教学中,教师需要整合自己的教学智慧,关注教学过程中的互动性,并通过探究、发现和对话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从而将教学焦点从单纯的知识传授转向关注学生的整全发展。
2.改变知识学习的主客对立,强化具身学习。具身认知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刺激—反应”模式,提出了一种更为深刻的教学理念:知识和技能的获得不仅仅依赖于理论的讲授,更源于学生在具体情境下的身体体验和互动参与。这种理念不仅实现了对传统教学“客观主义”知识观的改造和超越,而且促进了“师—机—生”之间的动态互动,构建了一个整合身体感知、情感体验与环境互动的具象化学习空间。在此空间中,学生能够通过全身心的参与全面发展职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素养。
首先,教师应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教学的主导方向,运用数字技术打造富有临场感的情境化学习环境,为学生提供直观、真实和沉浸式的学习体验,以此激发学生的深度参与。这种基于体验和交互的具身学习路径,既促进学生以创新方式融合技术与资源应对复杂挑战,又实现知识与现实情境的紧密结合,且在实际操作中增强学生技术技能,推动学生经验的心理化与具身化过程,使学生积累难以直接传授的缄默性知识。
其次,教师应重视学生身体与心智的认知同源性,在教学过程中整合情感教育,促进学生在技能学习的同时培养情感态度、职业精神和价值观。这意味着职业教育精准教学不仅重视操作性和程序性知识的传授,也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通过数字技术提供的多样化体验,教师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引导他们形成积极的产业或岗位态度,塑造专业身份和职业责任感。最终目的是,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学生的思维、行动及情感中深度融合与内化,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三、增强算法透明度,强化数字化教学制度规约,规避技术风险
为规避技术风险并增强职业教育精准教学的有效性,应增强算法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防范算法黑箱风险;构建多层面的数字技术使用规范,强化现实约束力。
1.增强算法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防范算法黑箱风险。确保数字技术在精准教学领域的有效应用关键在于提高师生对算法的理解和认知。通过增强算法透明度,不仅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从源头上防范算法黑箱风险,还能确保技术使用的公正性,提高师生对算法决策的信任度和接受度。
首先,为了弥合算法设计者与教学用户之间的信息鸿沟,算法设计者应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清晰阐释所选用的教学数据、预设模型、运算逻辑以及主要参数和权重,提高算法的透明度、可理解性和可解释性。这一做法保障教育用户对算法输入数据的知情权和信息选择权,让教师能够深入了解算法模型的技术机理,并准确评估算法模型是否符合教学本质,是否尊重教学规律,以及是否符合教育价值观。
其次,教师需要具备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遵循“有思考的采纳”原则,批判性地评估算法决策,识别算法模型的局限性及其可能引发的教育风险,及时发现并矫正算法的潜在偏误。
2.构建多层面的数字技术使用规范,强化现实约束力。为了确保数字技术发挥正向作用,预防算法滥用风险的发生,需要建立制度以明确技术责任归属,并构建全程治理机制,对算法权力进行持续的监督和约束。
首先,通过制度划定算法开发者的权力范围,明确责任归属。在算法的应用范围上,需要通过制度把控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各方的责任边界,细化教育信息获取和使用的制度保障,并对敏感领域的应用如“用户画像”分析和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进行规制,以此不断推动算法技术向善,确保数字技术使用的安全、可靠和可控。
其次,实施全流程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治理机制,对算法权力进行全程化约束。在事前阶段,从数据源头入手,全面审查算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安全性,以此有效控制算法决策应用的风险;在事中阶段,着重于监控数据的输入与算法结果的输出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精准治理实现算法过程的实时控制;在事后阶段,对僭越教育伦理、损害师生利益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数字技术的应用在正向意义上促进职业教育精准教学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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