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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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 定, 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会议评议, 现对申报设置的4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 日。
公示期内, 如有不同意见, 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 联系电 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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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年01月06日 17:39:5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