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学生发展立体评价的实现路径与策略探索
在职业教育领域,构建学生发展的立体评价体系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本文不仅深入解析了职业院校学生发展立体评价的内涵与现实逻辑,还进一步探讨了其实现路径与具体策略,旨在为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重构理念:塑造以生为本的评价观
教育理念是对教育现象的一种稳定性、延续性和指向性的理性认知、理想追求,以及其所形成的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哲学观点,体现为教育实践和思维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和追求。通常来说,教育理念具有稳定性、差异性、时代性和社会性等特征,反映其拥有者的时代特征和教育发展的理念,是促使自身教学行为发生的“指南针”。要形成学生发展的立体评价,先要认识到立体评价的价值和逻辑出发点,继而形成与之配套的理念。教育目的在于使人“变成其自己”,根本在于教育体系应该建立以生为本的评价理念,服务职业院校“入世”的目标。最为核心的是把职业院校与人的幸福生活联系起来,把人的自由与尊严联系起来,把人的自我实现与职业发展联系起来,将职业院校看作提升人的需求层次和丰富人的精神世界的一种途径,进而将空间、资源和人形成紧密互动的联合体。防止职业技能对完整的人的割裂,防范技术和工具对人的异化,通过立体评价的引导,使职业院校围绕人的层次适应性、工作适应性、社会和谐性和精神丰富性等完整目标,以及提升人的体力、智力、情绪等层次,开展教学与评价设计,进而逐步形成与立体评价适应的教育理念,使学生彻底摆脱工具化的个体或者精神依附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成为完整的人,从而形成新的师生观。

二、构建学生发展立体评价的标准体系
立体评价的精髓并不在于强化过程性的证据收集,也不在于学生参与评价,而是通过多元主体参与标准构建的过程,形成以学生中心为的“魂”,并在以学生为中心的逻辑下,开展系统化教学改革,实现评价的引导功能与激励功能,进而强化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从学生发展立体评价标准形成的逻辑看,该标准是一种典型的集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的指标,用于提供整合的、可比较成效的体系。从目标看,既包括全方位提升学生能力的具体要求,引导学生在职业教育学历阶段达到特定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使其能参与职场竞争;同时又划分具体能力上的纵向层次,帮助学生认识到自身在能力体系中的位置,引导学生逐段逐节提升。从需求看,学生自身的期待是什么,需求是什么,如何将学生的期待和特定的资历标准形成联系,逐步构建出具有层级特征的标准,评价学生的期待和需求是否实现,这些都需要细化的标准来支持。结合我国职业院校教学实际,参考资历框架建设和国外相关职业院校标准情况,将资历标准分为知识、技能、能力、态度四个维度,知识维度强化描述性、理论性和专业性知识的层次递进,技能用来描述问题解决的认知技能和实践技能的层次递进;能力指的是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自主能力、职责能力、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态度指的是在参与工作过程中表现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以及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家国情怀。同时,学生参与的程度、提升的层次、学习活动的表现等都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因素,蕴含了科学和完整表现学生参与职业教育成效的层次,进而构建完整的标准体系。
三、形成多主体参与学生发展评价的运行机制
“教育机制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从立体评价的逻辑看,是标准、效益与质量之间的循环关系,通过制度实现的关系调整,蕴含了评价主体的拓展和相关制度构建的意涵。具体包括标准、效益和质量之间相关关系构建的运行机理,多主体参与学生评价的方式,制度与要素之间形成的整体运行逻辑。
从运行机理看,是标准、效益和质量三者的相互制衡。实现多元评价,统一的标准难以支持不同学习者的诉求,非统一的标准则弱化了整体运行的效益,在现阶段有一定的现实难度;过高的标准损坏了学生利益,将部分学生排斥在资历之外;过低的标准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降低了整体的质量,学生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理想的标准、效益和质量的关系是标准适度、质量基本满足社会对职业院校的期待,同时达到整体运行效益的最佳点。运行机制的建设要把握运行机理,充分利用各类辅助性工具,建设配套制度,实现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
从运行方式看,需要形成多主体参与发展运行的整体机制。立体评价需要打破评价局限于校企二维主体的框架,强化行业、学生、家庭和社会参与,共同构建利益相关体,形成相互配合的整体结构,形成程序合理、简单和便利的操作模式。其中,职业院校的类型属性和服务企业发展的人才定位,决定了职业院校评价的主体是学校和用人体系;职业院校参与群体的来源广泛性和需求不均衡性,决定了职业院校自身是职业院校学生发展评价的重要影响因素。立体评价的标准体系需要全方位的数据和信息,比如社会适应性的层次评价,需要将多类信息整合在统一的机制中,支持立体评价的运行。从运行结构来看,制度与评价要素相互作用,形成职业院校学生发展立体评价标准发挥作用的整体机制。从教育制度的价值来看,教育制度是教育体制的核心,反映教育机制设置和教育机构运行规律。制度的形成是制度本身的要约、规则、措施与主体互动的结果,确保所涉及的相关主体和个体围绕制度所蕴含的导向、规范、赋能的整体作用,保持对作用对象持续性的影响。立体评价的制度本质上也是通过对人才评价的引导,促使学生在选择上的变化,促使职业院校体系围绕立体评价所蕴含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和教育功能发生转变,进而塑造整体的教育培养生态。立体评价包括四个评价主体:教育主管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家庭(家长)。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职业技能人才的训育理念;形成多主体互动模式、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技艺双修和训育并举的培养目标;强化以职业能力提升和职业人格塑造融合发展的职业院校新格局;改良高技能或技艺传承的职业文化生长的土壤,实现“全方面、全过程、全价值链的评价”。从而构建师生、生生、家校、校企及学校与社会的立体评价体系、评价制度及运行机制,促进评价过程的优化、评价指标和主体的多元化、评价方法的科学化,最终实现由阶段结果评价向过程性评价的转化与统一。

四、调适制度:形成立体评价配合的相邻制度
只要制度被创立出来,就会对周围系统的制度和相应的组织与个人提出限制,包括制度提出者本身。评价机制的改变,需要相应制度的配套,比如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建设制度、学生激励制度、社会用人制度等。在学生发展评价中,还需注重将学习结果对象化、产品化、成果化,确证和固化学生获得的学习成果,使学生能够通过职业院校学习的成果体验自身的收获,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自豪感。首先,从教学管理制度来看,支持不同的学生自主选择学籍、班级、教学过程支持等,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学生能根据自身的需求来定义自身的学习生涯、学习内容和学习需求,奠定学生参与立体评价的基础。其次,从教学建设制度来看,立体评价意味着大规模个性化学习的开始,层次化资源、不同类别的教师和活页式教材将成为学生的刚需。这就要求教学制度从逻辑、形式和资源投入方式上满足立体评价的需要,尤其是将学生意识贯穿于教学建设过程之中,将“以学定教”和“成效为本”作为教学建设制度的主导。再次,学生激励制度是发挥立体评价的重要环节。任何教学改革,都是教学要素调整的结果,最终的体现是学生是否乐于参与并从参与中获得成长。立体评价相关的激励制度应将激励的重点从“达标性评价”转向“参与性支持评价”和“鼓励提升性评价”,促使学生肯定自身,享受学习过程,尤其是职业技能提升过程中体验到了快乐过程。最后,社会用人制度的改变也是促进立体评价实现的配套性制度。职业院校是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体系,如果职业院校相关改革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则很难从根本上落实改革措施。对于立体评价而言,需要社会以发展能力为逻辑基点评价学生,更加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创造的能力,而不是一味追求“高分数、高成效和高水平”。
五、局部突破:按照渐进思维扩大影响
职业学校有关学生的立体评价还处于探索阶段,评价标准还不够成熟,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地区对学生的评价要求还存在差异性。这使得职业院校学生的训育质量参差不齐,难以统一实施立体评价,各社会主体对职业学校学生立体评价的诉求还不统一,与之配套的制度建设还没有系统化,渐进式推进、阶段性优化、局部突破是目前学生立体评价体系建立的可行之路。一是扎实推进立体评价体系建立和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各评价主体、学生、社会等做好充分的调研和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优化相关制度;提高行业协会对立体评价的参与度,夯实行业在训育实践课程综合改革和课程体系标准的制定等方面的协调作用。二是有序推进评价过程建设。在立体评价体系建设中,过程推进是重点,必须建立“实施—评估—优化—再实施”的过程策略,可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专业的学生,按照“试点—示范—推广—全面实施”的办法有序展开。三是科学把握阶段目标。学生评价既要横向开展,更要纵向实施,在探索和实施过程中,科学制定阶段目标,逐步推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既要重点突破,实现局部的目标导向;也要注重实效,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变化,不断在实施过程中对相关标准、机制和成效进行反思,逐步优化。(节选自《教育与职业》2021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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