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对高职学生德育评价范式的创新探索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职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德育评价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显得尤为重要。面对新发展格局,传统德育评价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对高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通过从评价主体、价值取向、评价指标等多方面的创新,重塑高职学生德育评价范式,以适应社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
一、从“封闭”转向“开放”:以延伸德育评价主体为着力点
新发展格局下,高职院校亟需改变单向德育评价模式,推动单一德育评价主体转变为多元化评价主体,对学生进行更为全面及客观地评价。其一,赋予学生评价权利。高职院校在坚持教师评价的基础上,需尊重学生在德育评价范式中的主体地位,赋予学生必要的评价权利,加速重构以学生互评和自评为主、以教师和家长评价为辅的德育评价新范式,促使德育评价与新发展格局形成同频共振。其二,提高家长评价重视度。学校在深化德育评价改革过程中,应提高对家长评价的重视度。作为高职学生德育课堂评价的有效补充,家长评价有助于任课教师更为全面地了解学生在课堂以外的表现,与德育课堂评价之间形成良好衔接。家长立足于真实生活场景,对学生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行为习惯、情感价值观等加以真实评价。教师可将此作为客观依据,适时调整教学方法与目标,更具针对性地推动高职学生道德发展。其三,增强企业综合评价能力。用人单位、企业师傅不仅可以对学生在实习阶段的技能水平进行阶段性评价,还可以对其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进而有效提高德育评价结果的全面性与客观性。

二、从“工具”转向“人本”:以转变德育评价价值取向为切入点
在价值取向支配和影响下,社会个体通过对价值理想的追求,可充分激发自身内在潜能。当前高职院校大多是基于工具价值取向进行德育评价,过于强调德育评价的社会规范价值,忽视了评价实践活动在推动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具有的内在价值。这与当今社会人本德育价值理念相背离,难以有效解决新发展格局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在重塑德育评价范式时,需要将服务新发展格局作为出发点,推动工具化价值取向转变为人本化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德育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究其根本,道德教育的本质不在于保障人们恪守道德规范,而在于不断提高人的自身价值。鉴于此,高职院校应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技能人才的要求,逐步转变德育评价价值取向,以人本主义取向为基础,创新发展德育评价范式,通过评价实践活动促使学生激发内在潜能。
三、从“单一”转向“多元”:以明确德育评价指标为关键点
高职院校在重塑德育评价范式时,要从院系德育工作与学生德育表现方面出发,基于科学性、系统性基本原则,自上而下建立多维德育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明确院系德育工作评价指标。管理者引导与激励、教师言传身教、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因此,高职院校不仅要重视对院系德育工作效果进行评价,还要对院系德育工作的实践过程进行全面考评,从多方面制订细化的评价指标和标准,为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引。另一方面,明确学生德育表现评价指标。学校既要将学生德育课程学习成绩作为定量评价指标,也需不断加大对学生德育实践表现的考察力度。就德育理论学习成绩而言,学校不仅要以德育理论课程学分作为评价参考,还要依据演讲比赛、课堂讨论等多元化活动的成绩对学生德育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就学生自主德育实践而言,高职院校应成立德育工作小组或相关部门,根据学生在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中的德育实践表现,展开定时定量评价。

四、从“实证”转向“建构”:以创新德育评价方法为突破点
高职院校要不断创新德育评价范式,对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中展现出的道德行为与认知进行综合评价。其一,强调质性评价。教师可通过开放式访谈、分析学生档案记录等质性评价方法,全面掌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信息,在提升“经验事实”准确性与真实性基础上,对学生道德成长的实际情况进行主观审视。创新德育评价形式并非要放弃以实证主义为基础的量化评价方法,而是要将量化评价方法与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实现德育评价人文性与科学性的有机统一。其二,重视价值关联。高职院校在创新德育评价范式的过程中,应尊重不同利益主体的相关需求,通过多元化的价值选择需求来实现价值一致,采取不同阶层和群体均认可的德育评价方法,有效提升“价值判断”的认同度与可接受度。其三,关注评价情境。建构主义强调知识并非是对现实世界的准确表征,而是个体依据自身经验对客观世界所作的一种假设与解释,并且意义建构极为依赖于特定场景。因此,在建构价值主义取向下,高职院校需将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中的德育表现作为评价内容,采取多元评价方法来反映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德育评价信效度,培养适合新发展格局需求的时代新人。(节选自《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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