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项目化课程评价体系构建策略
在高职教育中,项目化课程已成为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不断完善这一课程体系,构建一个科学、全面的课程评价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深入探讨高职项目化课程的评价体系构建,以期为高职教育的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一、课程评价
目前的高职课程评价大多只局限在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课程评价。课程评价应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系统调查和描述的基础上对学校课程满足社会与个人需要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对课程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以期不断完善课程,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通过课程评价,可以为课程计划的修订提供有用的信息,并向课程决策者、实施者及有关人员提供服务,以实现课程培养目标,适应社会需求,满足学生身心发展。
因此,要实现课程评价,需做到以下方面:
(一)课程评价主体多元化
高职的课程体系是主体多元的开放体系,且项目化课程的开发是多元主体参与的活动,因此高职项目化课程的评价主体应包括教师、学生、企业(行业)专家、教学管理者以及课程专家。
1.教师:是高职项目化课程的开发者和实践者,对课程具有直接感知,能获得课程实践的第一手资料,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因此其是课程评价的重要评价者。
2.学生:是高职项目化课程的参与者和直接受用者,对课程的实施效果、自身学习状态会有最客观、全面的评判。同时学生直接参与评价,亦可增进学生的学习主人翁意识和反思能力。这里的学生既包括课程的授课对象,还包括处于顶岗实习的三年级学生,以及工作1—3年的毕业生,这样可以全面了解项目化课程的学习效果和迁移效果。
3.企业(行业)专家:高职项目化课程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选取,实践教学环节,顶岗实习和就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都需要企业(行业)专家的参与,同时他们对该行业领域所需要的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最熟悉。因此其应成为课程评价的主体。
4.教学管理者:其为高职项目化过程的课程目标、课程设计、组织安排、教学条件、活动平台、具体运行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因此其应成为课程评价的主体。
5.课程专家:是指对课程的各种理论有系统思考和深入研究,能指导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的学者。他们可以帮助课程评价各方主体搭建平等对话、开放交流的平台,帮助把握课程评价的方向,保证课程评价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综上,课程评价应在五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下,反复协商和沟通,形成对项目化课程的课程评价意见,发挥课程评价分析、诊断、激励、导向等可持续发展功能。
(二)课程评价指标全覆盖,过程和结果相结合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课程评价,必须将课程从计划到实施再到效果的整个过程进行研究分析,以期发现课程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解决建议。因此课程评价是一个过程,需要搜集课程的相关信息进而做出课程的价值判断。所以高职专业课程的评价指标应包括课程设计、课程标准、课程目标、课程实施、教学条件、学生学习过程和效果、师资队伍、教学评价等方方面面全过程和结果的内容。
(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需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收集相关信息。定量评价收集的信息有:企业、课程专家、学生、教学管理者问卷、同行班级听课、督导评教、教师自评、学生成绩及就业情况等。定性评价收集的信息有:企业、课程专家、学生、教学管理者、教师彼此的对话交流与建议、学生作品或学生成果的样本等。
(四)课程评价是一个PDCA的循环,每个阶段都不可或缺
在P—计划阶段,多元主体充分沟通共同确定高职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明确课程目标和课程标准。在D—执行阶段,教师和学生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其他主体为实施过程提供指导帮助,最终共同完成教学目标。同时各方主体全过程搜集课程实施信息,为后续评价提供信息准备。在C—查核阶段,多元主体共同对方交流,确定课程目标实现的程度。在A—改进阶段,多元主体共同确定下一教学周期的课程教学改进方向和做法。需要说明的是,高职课程的教学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需要根据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动态调整的。同时高职课程的教学对象、教学条件等均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课程评价是一个永无止尽的活动,需持续不断地进行PDCA的循环,持续各方主体的交流沟通,以不断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
综上,课程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多元主体,指标全覆盖,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持续不断的PDCA循环以实现课程评价的目的——持续改进课程的教学效果。
二、项目化课程改革
高职项目化课程是在立足职业岗位要求的前提下,把现实职业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和过程作为课程的核心,把典型的职业工作任务或工作项目作为课程的主体内容,并与国家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相衔接,若干个项目课程组成课程模块,进而有机地构成与职业岗位实际业务密切对接的课程体系。
具体而言,高职课程实现项目化需经历课程的项目化改革评估规划、项目设计开发、项目实施、项目效果评价、课程的项目化改革效果评估五个阶段。在不同阶段其需完成的具体任务不同。
(一)课程的项目化改革评估规划阶段
主要是了解课程的具体情况,包括其在专业中的定位,是否有对接的实际工作岗位,国家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课程硬件和软件条件等。在对课程的基本情况了解后,评估其是否适合进行项目化改革,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什么,可以如何解决。
(二)项目设计开发阶段
在此阶段主要是了解课程具体对接的实际工作岗位,了解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及对人才的具体要求,根据工作内容设计教学项目,根据工作流程设计具体教学项目的内容,结合教学项目的内容创设教学情境,教学学时分配,明确课程的具体目标,配套相关的课程软件和硬件资源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
在此阶段主要是在项目设计开发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项目实施。一般的流程为:创设教学情境进行项目引入—项目分析,将项目转换为具体的任务—项目任务布置—相关知识渗透与操作示范即教师的教—项目实施即学生的做—实施环节的评估、纠错与反馈即教师的全程指导与控制—项目成果展示—师生点评—师生项目总结。
(四)项目效果评价阶段
在此阶段主要是对每个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即学生是否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是否掌握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否锻炼了相关的综合职业能力。
(五)课程的项目化改革效果评估阶段
在此阶段主要是评估课程实施了项目化改革之后教师的相关能力是否有所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是否有所提升,以及课程对学生的影响力,课程对专业建设的贡献度,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是否有所改善。
三、项目化课程的课程评价
项目化课程的课程评价应根据项目化课程改革的全过程设计评价内容,多元主体参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要实现高职项目化课程的课程评价,必须注重搜集高职课程项目化改革全过程的资料。对每一个评价指标的含义和评价标准要做出明确界定。在评价之前需对评价主体进行培训,以实现对课程评价的统一认识和统一理解。评价过程要注重评价各方主体的沟通讨论,因为课程评价的目的不是对课程进行评分,更是实现课程的持续改进。 ( 节选自《 市场论坛 》 2019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