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匠魂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策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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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是职业教育的精髓,也是职业教育走向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传承和弘扬职业精神,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刻认识到工匠精神的情感和技术理性的完美融合。


一、以“匠魂”塑“匠心”:优化专业课程设置


当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与时俱进,职业院校要在把握工匠精神内涵的基础上,优化专业课程教学,使其符合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建立融合工匠精神的实验、实习教学体系。要重视规范化操作,在严格的实训过程中,教师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规范各操作环节,要求学生以规范化为操作指南,引导学生认识到细节操作的重要性。要督促学生“做好准备、勤于练习”,对每一道工序要做到精益求精,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的精神。要做到“实践严格”“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和“爱岗敬业”,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其次,要强化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职业院校的教师要强化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和责任感,在教学的过程中为学生渗透“干一行爱一行、干行钻一行”的道德观念和精神观念。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坚守职责、刻苦奋斗、尽心竭力、专心致志的职业操守,强化学生的专业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优良的职业道德,为日后成为大国工匠打下良好的基础。最后,培育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我国职业教育在教学的过程中没能重视对学生精益求精品质的培养,教育停留在“大概”“大约”和“差不多”的水平,未能形成精品课程。为此,必须提高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学水平,建立精品课程,严格遵循精品课程标准展开教学,重视对学生精益求精品质的培养,使其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要努力培养学生,使其形成精益求精的精神,追求完美的工匠品质。


二、以“匠魂”练“匠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者要重视工匠精神的培养,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采取“工学结合”的培养方式,使教育直接对接企业岗位需求,防止出现教学失误。首先,重视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完善产教融合机制。职业教育学校要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让学生进入一线工作,切实体会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感受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严谨认真,感受企业的管理制度,体悟大国工匠的精神品质。通过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立足实践,培养学生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勇于创新的工匠精神。其次,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传承工匠精神。现代学徒制度有助于“师傅”及时纠正学生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更好地进行实践教学和一对一指导。学生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师傅”身上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勤奋刻苦的工匠精神,从而更好地传承工匠精神。现代学徒制是传统教育发展的产物,适应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需求,企业导师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工作的标准与要求,结合企业项目的具体特点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培训,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准。与此同时,企业导师的人格魅力也会影响到学生,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其工匠精神,实现了传承与发展。最后,举办技能大赛,让工匠能手脱颖而出。举办技能大赛有助于培养、选拔优秀的人才,为优秀工匠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有助于传承并发展工匠精神、培养国家需要的工匠人才。组织技能大赛能够向社会全方位的展示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作用,使工匠能手脱颖而出,体现技能型工匠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贡献。技能大赛追求高标准、高质量的特点与工匠精神追求完美主义的思想内核相适应,并且能够提高工匠的基本技艺的熟练度,因此,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有助于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有助于为职业教育学校招揽能工巧匠。


三、以“匠魂”培“匠师”:全面推动“双师”培养


在构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时,职业院校不但要从社会选聘专业人才进行培训,还要保障专业人才的待遇,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打造“尊重技能人才”的校园风气,从而构建一支具备专业素养的师资队伍,培养更多的工匠人才。首先,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工匠型”教师的培训与教育。职业院校应该重视教师的个人成长,使教师在保持尽心竭力、坚守本职、热爱教育等优秀师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在培育学生工匠精神工作中,身体力行地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在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时,职业院校要构建相应的教师培训制度,激励教师走进一线、走进企业观摩企业中优秀工匠具备的精湛技艺和千锤百炼的工匠精神;不断充实自我,深化理论知识学习,培养个人的工匠精神;邀请优秀工匠进入课堂,打造“工匠型”“双师型”教师队伍。其次,保障教师需求,提升教师职业地位。近年来,经济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对教师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重建教师制度,使社会形成尊师重道的良好社会风气,尊重教师的职业价值。政府部门要加快教师制度的改革脚步,合理调控教师招聘门槛,完善相应的制度与政策,带动职业院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和人事制度的改革,为优秀教师提供教学岗位,并且依据相应的制度要求培养教师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培养优秀的职业人才。最后,制定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政策。教师编制政策直接决定着“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构建,决定着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前景,影响着“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教学热情。因此,必须要完善职业教育院校的相关政策,积极招纳“双师型”教师,完善师资队伍培训机制。根据职业教育院校的特点制定“双师型”教师的职称认定标准,国家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政策,使其尽快生效。


四、以“匠魂”育“匠果”:加快推动课证融通


现阶段,我国技能型人才评价制度还不够健全,统一的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探究划定,部分职业的资格证书仍然由当地劳动部门委托的机构进行评定,未能形成规范的职业资格认定标准。此外,现阶段的职业教育缺少社会的认可,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一方面,要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社会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认可。要根据职业分类,形成由国家职业认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标准、职业技能考察标准等构成的多元化、多方联动的职业评价标准体系,以此作为技能人才认定的标准。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要以国家职业认定标准为导向;职业技能考察要在国家职业认定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标准的指导下进行;职业技能考察要根据规定的考察标准进行考核。国家职业认定标准要由社会人力资源部门和行业相关部门共同开发。行业企业评价标准由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开发。职业技能考察标准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发。总之,要完善标准开发机制,保障标准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要合理确定技能等级制度,国家职业认定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标准应该成为技能划分的根本依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技能等级,或者特别设置更高的技能等级,以此激励技能型人才的进步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就业保障。随着快节奏时代的来临以及工匠的年轻化,工匠“跳槽”事件层出不穷,为此,要解决好学校与企业、人才供给与需求、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加强就业信息的动态共享,提高用人单位用工的灵活性,保障劳动者就业,从而在校企合作、实习实训中激励企业培养工匠精神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工匠劳动关系的“动态”稳定。另外,要创新职业培训,为工匠精神的培养服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考察评定都要依靠相关的法律制度,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才能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的规范性和技能考察评定的公正性与公开性。因此,要加快完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制度,保障技能培训和考察过程的公平性与真实性,从而保障高技术工匠的合法权益。(节选自《教育理论与实践》2022年第30期)



发布于:2024年11月02日 15:59:53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