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的八个一般规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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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于教学过程中不以施教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且深刻影响教学效果各因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其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和必然性等特征。教学规律是制订教学原则,选择和运用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的科学依据,是高效课堂的前提和基础。下面内容将详细说明课堂教学的八个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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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主”协同律

关于“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之间的关系,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总是在为“以谁为主”而困惑。有的坚持“以教为主”,而有的推崇“以学为主”。其实,教师、学生、教材三要素之间属于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它既反对“以教为主”的“教”的霸权,又反对企图以降低教师的地位、淡化教师作用,来凸现“以学为主”的单极主体地位的做法,而是主张教师和学生要成为学习的“伙伴”,协同投入对教材文本的“活化”,促成教师、学生、教材三个主体之间的对话、交往、互动。

因此,叶澜教授说“要使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建立起特殊的‘人’——‘人’关系,就要把师生的教学活动当作有机整体,而不是将‘教’与‘学’各作一方来处理;就要把教学过程看作是师生为实现教学任务和目的,围绕教学内容,共同参与,通过对话、沟通和合作活动,产生交互影响,以动态生成的方式推进教学活动的过程。”

二、“双因”统一律

“双因”这里专指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就心理过程而言,课堂教学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融合相统一的过程。

众所周知,智力因素包括六个方面:注意力,观察力,想象力,记忆力,思维力,创造力。非智力因素,指与认识没有直接关系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需要、动机、目标、抱负、信念、世界观等方面。

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姐妹,没有离开非智力因素的智力开发,也没有脱离智力因素的非智力因素存在。“双因”统一律的价值在于,课堂教学中,在完成智力培养目标的同时,自觉地(而不是自发地)激发非智力因素的参与,不仅使“知识与能力”目标有效达成,同时让“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得以落实和升华。

三、伙伴效应律

《论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皮亚杰认为,最有益的社会互动发生在具有社会性对称(知识、权利等)的同伴之间,这样的同伴更有可能进入真正的理性协商。社会建构主义也认为,儿童在与成人或比他成熟的社会成员的交往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中,在他们的帮助下,解决自己还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并以自己已有的知识为基础,使之获得意义,从而把“最近发展区”变成现实的发展,这是儿童知识经验发展的基本途径。

可见,合作,不仅是知识学习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人格修炼的一个重要内涵。所以,在班级授课制的环境中,学习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伙伴互助的过程,并且,往往会因为伙伴之间知识与能力的对称更容易形成“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意会效果。

四、温故知新律

对于《论语》中孔子所言“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一句中,通常都把“温”解释为“温习”,而对“故”的解释却各不相同,有解释为“旧知识”的,有解释为“旧的人和事”的。其实,按照当代教育理论还是将“故”解释为“已有的背景知识和生活经验”更为恰当贴切。

这不是“以今解故”,因为按照解释学的观点,我们完全有这样解释的权利。这样,全句的大意可以为:“(善于)温习已有的背景知识和生活经验,就可以学会新的知识,这样的人就可以做别人的老师了。”由此便可以得到:学习活动不是由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而是学生根据外在信息,通过自己的背景知识和生活经验,学习新知识的过程。既然对此升华为规律认识,那么,在课堂教学中如何激活学生已有的背景知识和生活经验,并且不断沟通与新知识的联系与整合,就成为教师的重要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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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教学规律是客观存在并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的,如果教师缺少对教学规律的关注,科学施教就无从谈起。所以,教师要关注教学的基本规律,因为这是好教学的规则、真教学的法度,也是教师教学的底线。

发布于:2023年03月16日 11:27:5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