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引领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路径研究
一、“双高计划”背景下师资建设新要求
近年来,国家多项政策文件反复强调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定期赴企业实践,持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吸引行业企业人才到校兼职任教;建立健全企业与院校之间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的机制。《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也强调,要构建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的长效机制。随着“双高计划”的深入实施,培养一支既熟悉产业动态又掌握教育规律、兼具专业理论与实操经验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已成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
(一)创新用人机制,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
高职院校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需要行业企业人员的深度参与,因此学校应制定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又遵循人事管理制度的用人政策,把校企“互聘共育”作为主要合作内容之一。首先,对合作密切的企业,可以尝试实施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聘任机制。固定岗教师由企业选派技术骨干长期驻校任教,流动岗教师由企业轮流派遣不同专业特长的技术技能人才承担模块化教学任务。其次,高职院校应提升企业能工巧匠的教学能力与理论水平,建立包含教学管理与能力培养在内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为企业教师提供教学培训、技能大赛、评优评先及科研项目申报等发展机会。再次,校企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兼职兼薪政策,如校企互聘人员可在享有原工作单位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根据派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工资,由此能够充分调动企业人员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推动认证主体多元化,完善“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为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职院校应根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实施办法,认定标准应充分考虑本校教师专业特点和教学需求。同时,要积极推进认定主体多元化,除教育行政部门和高职院校自身外,还要积极引入相关行业协会、合作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工作。通过多方协同参与,不仅可以共同研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也可以促进校企间的双向交流。
(三)依托教师发展平台,健全“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为适应“双高计划”建设需要,高职院校应立足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师发展中心跨部门性和多学科性的平台作用[5],以“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构建“理论研修—企业实践—教学转化—评价反馈”的闭环体系。教师发展中心可整合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与行业企业实践资源,设计有针对性、分层次的培养方案,并通过建设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组织教师参与企业项目实践、技术研发等沉浸式训练,同步配套理论与教学能力提升课程,推动教师将产业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同时,教师发展中心可建立涵盖实践时长、成果转化成效、学生技能提升等多维度动态评价体系,使教师发展中心成为“双师型”教师从“具备双能”到“善用双能”的孵化平台,为“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提供系统化支撑。
(四)完善激励措施,激发“双师型”教师参与产教融合内生动力
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效调动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积极性。具体而言,首先要完善支持保障,合理核定教学工作量,确保绩效待遇,落实交通食宿补贴,切实解除教师参与实践的后顾之忧;其次要实施分类指导,依据教师年龄、职称等差异设置差异化实践内容与方式,发挥“双师型”教师专业特长,实现实践锻炼与服务企业双赢;同时要推动团队共建,依托院校优势专业组建“企业+教师”协同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应创新合作模式,整合行业企业资源,持续深化现代学徒制等协同育人机制;最后还需引入多元评价,积极吸纳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等第三方参与实践质量评估,增强评价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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