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及提质策略
中国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概况
(一)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情况
1.专业教学标准的定义与内涵界定
自2006年教育部在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启动文件中首次提出“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以来,尽管后续多个政策文件均对这一建设任务作出强调,但始终未对“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给出清晰的定义与内涵阐释。学界对此的研究中,不同研究者提出的定义多达十几种,这种界定上的模糊性,直接导致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与困境。当前,徐国庆所提出的“详细描述专业所面向工作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设置条件等规范性教学文件”这一说法应用相对普遍,然而,作为一项“标准”的定义,其仍需进一步凸显严谨性、科学性、规范性与前瞻性等核心特征。
在职业教育领域内,对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定义和内涵界定,首先要充分考虑职业类型特征及其目的性、边界性、标准化特征要求。研究认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是“规定专业职业面向、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专业设置条件及各专业通用要求,能有效指导彰显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专业教学标准可分为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级,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本质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和可测评性的中微观标准。
2.中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情况
自2012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下发至今,分两批合计开发并发布了230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这主要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基本学制、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主要接续专业、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及要求、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实训实习环境、专业师资”等内容。
3.高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情况
2016年教育部组织开发了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9年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要求,修订和制定了347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这都是高职专科专业的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标准的框架结构和内容与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保持一致性。
职业本科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情况。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2021年,教育部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在整体层面对职业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条件及要求等予以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由于职业本科专业办学启动比较晚,职业本科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还没有发布,处在研究、探索与试验阶段。
4.新版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修订情况
2021年7月,教育部启动了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新一轮修订工作。截至到2022年5月,完成了776个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修订等待出版,原计划2022年底正式出版发行。因此,基于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存在的问题、困境和逻辑矛盾,急需发布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征,并具备科学性、前瞻性和适应性的中高本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以确保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真正发挥其标准作用。

(二)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要概念、术语需要统一进行内涵定义
与制定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密切相关的概念、术语应有统一的定义、内涵界定,使其在制定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中得到正确、准确应用,否则会使标准内容产生歧义、误解或错误。如专业教学标准、职业面向、人才及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标准、课程体系、双师型教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都应该有规范性、统一性的定义与内涵界定。
2.应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及职业性
从已经发布的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修订文件和教育部发布的1349个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中可以看出,学科体系思维、逻辑方法仍占主导,职业教育类型特征、职业性彰显不充分。如部分专业名称、课程体系设置、课程设置等,特别是工程教育本科与职业教育本科的差异性不明显。
3.应明确专业对接职业及岗位的逻辑关系
在职业面向中规定了6项职业要素。但“所属专业大类”“专业类”不是专业的职业面向要素。“主要职业类别”与“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之间缺乏明确的主从、附加逻辑关系,导致规范性的“职业”失效,专业缺乏“主心骨”,课程设置缺乏规范、明确的职业属性,使职业教育专业演变成普通教育专业,如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等。
4.应建立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学习成果体系
虽然规定了实践教学的类型、课程内容、课时数等,但由于缺乏不同质量水平等级的整体性学习成果设计、学习成果体系要求,导致实践教学实施目的、目标不明确,甚至在模仿工程教育理论、实践分离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组织模式,脱离了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生源特征要求,实践教学效果不显著。这难以有效、系统性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技能来解决综合性、复杂性技术技能问题的能力,此能力对职业教育教学尤为重要。
5.标准内容的前瞻性、适应性有待于提高
无论是技术领域、管理领域的标准,还是教育领域的标准,其内容都必须具备较强的前瞻性与适应性。标准一经制定并发布,通常在五年内不会进行修订,若缺乏前瞻性,便难以跟上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国际形势深刻变革等带来的新挑战,无法满足职业教育应对变化的需求。职业教育肩负着服务区域社会经济与行业经济发展的使命,而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发展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倘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采取“一刀切”的模式,缺乏针对性与个性化考量,不仅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也难以真正成为各职业院校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上位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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