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标准维度与实施框架
教育高质量作为新时代教育事业的战略任务,其发展不仅关乎着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兴衰,更与个体的成长和发展紧密联系。在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深入探讨探索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涵义、标准维度与实施框架,构建公平、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一 、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
要切实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其内涵深刻解读和精准把握。在综合考虑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特征以及教育高质量发展理论与现实诉求的基础上,从系统均衡观、质量管理观和民生改善观三个维度,阐释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
(一)系统均衡观
作为社会结构的子系统,教育与社会具有内在依存关系,要求教育与其外部诸影响因素,既要从结构上保持动态平衡,也要从功能上实现优势互补,使系统整体处于均衡状态。具体言之,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教育结构更均衡,主要包括横向均衡与纵向均衡。横向均衡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与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纵向均衡是各教育阶段发展水平均衡,既包括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也包括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等。高质量要求消除教育不平衡壁垒,建设上下贯通的教育体系,畅通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转换渠道。
二是教育要素更充分。教育结构平衡稳定的前提,往往是基于各级各类教育要素的合理分配与顺畅流通。高质量要求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公共基础服务能力,填补教育资源洼地,支撑教育发展薄弱地区提质增效。
三是教育动力更强劲。高质量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动力源,通过聚合三重合力,即人自我实现的原动力、实然困境下教育自求发展的内驱力,以及新兴环境下与其他系统协同发展的外推力,催生创新发展动能,释放教育活力,保障教育体系灵活、高效运转。此外,新兴技术与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深度融合,成为教育创新动力的润滑剂。
四是教育风控更迫切。基于现实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教育时常处于显性危机与隐性风险中。为防范潜在风险转化为教育危机,重点在于有效控制教育增量风险,逐步化解教育存量风险,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不断调整、修正,达到相对稳定平衡的状态。
(二)质量管理观
于教育而言,教育质量是教育的质量特性,满足教育利益相关者需要的程度。高质量教育,是教育质量特性,尽可能高水平地满足教育利益相关者的需要。质量管理视角下的高质量教育,具体指涉有二:一是全面质量管理,涉及教育“投入-过程-产出”全环节;二是能满足不同教育利益相关者的主体需求。所以,教育不能简化为一个生产过程,重视教育质量,本质上是对个体与群体发展与生存、生活状态、水平与质量的重视。
(三)民生改善观
教育和健康一样,系关民生。内含提升教育质量,便是改善民生的价值前提。高质量教育,关切着每一个人的学习权利和受教育质量,承载着每一个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乃民生福祉所系。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凸显个体追求内在精神成长,追求美好生活的主体价值。个体的受教育体验、教育获得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现在及未来的精神体验、生活质量。“教育即生活”,教育因此成为个人通往幸福完满生活的途径。
二是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政治、经济等发挥重要作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教育不公平现象,反映的是社会发展的不公平,社会不公平直接破坏人民获得感与满意度。为此,国家长期致力于公平发展,为欠发达地区施以精准帮扶与支援,给予倾斜性照顾。尤其是针对贫困地区实施教育补偿机制,体现出教育反贫困功能与价值,不再是就教育论教育的线性思维,而是把教育问题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看教育是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起到直接与间接改善贫困儿童及其家庭生存境遇的作用。
二、教育高质量发展标准维度
高质量教育是教育主体对教育质量较为满意的价值判断。既然要办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一切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的需要。高质量教育到底能满足人的什么需要?人需要什么样的高质量教育?如何使高质量教育满足人的需要?以上三问对应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性要求,即功能标准、价值标准和方法标准。
(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功能标准
教育的核心功能,在于促进个体和社会发展。首要标准是形成质的规定性的人,继而成为符合社会和时代发展需要的人。教育高质量发展功能标准的三维向度,也生发于此。
一是帮助个体满足实现生命本质的需求。教育的本原是立人,它关注人性与人格,使其臻于完善,从而能够自我实现。人的发展属性处于“未完成”“未定型”的进行时状态,需要通过后天持续不断的教育来逐步发展和完善。教育为人传递真善美的价值形态,使人在知情意行中塑造个体生命品性,成为精神独立、思想自由、主动发展、自我实现的人。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接受显性和隐性的教育影响,不断追问生命的价值,挖掘生命的意义,自觉构建起充盈饱满的自然世界与精神世界。
二是满足为社会输入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当国家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后,人的创新能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除了基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外,高质量教育所培育的人才,关键在于创新人格与创新能力。这种创新素养能敏锐洞察所在领域内的新趋势和新机遇,并在各领域内起到引领性作用,带动核心技术超前变革,更优质地满足社会更迭与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
三是满足人类谋求“命运共同体”的需求。培养人的“命运共同体”情怀,是个体深刻理解并懂得“共存、共在、共生、共享”等共同体的价值内核,以“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奠定“人人为公、天下大同”的理念基调并应对全球意识形态分化危机。这种对人类命运繁荣共享、责任共担的认知与态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理念的优越性,是全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标准
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标准,是价值主体对教育质量评价特定的价值取向,是教育发展理念、实践与改革的方向目标,体现教育培养人的价值立场。
一是立德树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首要回答的问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弘扬良好德行与高雅志趣的培育理念,将立德作为做人的起点,有德作为做人的最高境界。教育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更加看重立德树人的价值引导,把思想道德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结合,以培养德才兼备、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教育工作的主线任务,为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了依据,为各级各类教育提供了指导思想。
二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自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以来,党和政府在审视自身发展环境和条件基础上,实现了对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中国化,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教育高质量发展,无疑既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当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标准。
三是公平而有质量。注重教育公平历来是开展教育事业的基本价值诉求。而高质量重新定义了教育公平,使其具有教育质量的关怀视角。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互为建构,强调质量与公平的融合作用,形成“质量公平”的价值尺度。
(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标准
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教育的人民立场,是社会主义办教育的本质特征,体现为了人民发展教育、依靠人民发展教育,以及人民共享成就的教育实践观念,是衡量教育高质量发展如何满足人的需求的理念前提。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一切行动的价值导向皆指向教育民生,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基本宗旨。教育办得好不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检验的重要标准。
其次,家校社协作式推进教育改革。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社会氛围和有效机制,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题中应有之意和必备条件。教育的社会性决定了教育不只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情,家庭与社会充当着不可或缺的教育责任主体的角色,两者分别在儿童教养和社会化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
再次,以适切为评价取向,完善评估监测系统。当政策制定与评价逐渐从“寻优”转向“寻适”的发展道路时,“适切”当成为我国教育质量保障的充要前提。新时代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系统的完善,也当以此为念,遵循充分与必要统一、过程与结果统一、事实与价值统一及政策文本与现实需要统一四个原则。
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践框架
(一)匡正教育质量观,促使教育回归本源
首先,健全质量文化环境,摒弃短视的功利行为。坚守立德树人的教育主阵地,加强学生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把德智体美劳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学科建设、课程规划、评价管理等全方位关切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其次,重视学生主体性,扩展多样化的教育空间。精准把握教育节奏,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生长点。扩充教育教学与生活经验的点线面联结,增加学生知行合一的真实体验感和价值感,转识成智,使学生具备生活的智慧,可以独立分析与解决现实问题。提高教师人文素养,懂得学生的敏感与脆弱,相信学生的成长潜力,真诚地接纳与爱护学生。提升教育的服务性,创设相对自由的精神空间,给予学生现代性反思的文化环境,自主能动地进行创造性学习。
再者,为学生“减负增效”。“学校作为教育解放运动的主阵地,一方面要切实整治学生课业负担重,窄化教育价值的乱象,另一方面也要有效承担起课后服务的重担,充分了解助力学生成长的应然与实然,采取合适的课后管理模式,充盈学生生命成长。
(二)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实现教育升级换代
一是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创新教育体制机制,系统性制定教育政策,避免零散无序的项目式政策设计。科学预判三胎政策、城乡统筹发展,以及都市圈、城市群建设后的人口结构新变化。分析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教育影响,优化区域教育资源布局。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供给,尤其是提高经济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教育支撑能力。对处境不利儿童实施适宜的教育补偿,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弥补因资源问题带来的教育差距。
二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发挥家校社育人融合之力,激发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积极性。家庭、学校与社区需意识到自身“育人共同体”的属性,既各守责任边界,也有特殊的主体义务与重要使命,一致性指向学生高质量成长。依托国家政策,依法保障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和引导教育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治理。构筑和谐与健康的全域育人环境,借助不同的资源优势,丰富家校社合作共育的综合实践活动、在线课程资源与平台,畅通家长、学生、教师与专家的联动渠道。
三是促进教育和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为重构学习场域提供技术支持,消解了学习理论与技术应用的时空边界,打造学有所教的泛在学习模式,使每个人随时随地学习。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根据不同需求定制个性化学习方案,持续跟踪学习进度,随时掌握个人学习动态,阶段性出具分析报告,多维度检验学习效果的历时性发展变化。搭建信息、科技与教学相互融合的区块链,结合大数据分析,智能化采集人才培养全过程,精准高效地匹配学习用户的差别化需求。
(三)完善教育质量标准建设,发挥教育评价龙头作用
第一,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营造良好的教育评价运行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质量顶层设计的职责,宏观指导标准策划。协调实施过程,并配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管理资源,推动标准制订工作的展开,核验实施成效,保障具体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服务型治理效能。成立专门的教育质量评价管理机构,委托学术部门、专业机构及社会组织,研制专业评价标准,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教育政府部门与各组织单位合理定位,各担其责,形成高效的协作机制。
第二,变革考试评价体系,建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优化教育评价制度的内外部环境,扩宽社会上升渠道,完善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达成评价主体多元化的质量共识。“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丰富教育内涵,杜绝将升学率、重点率等指标纳入行政官员、校长、教师等的绩效考核中,避免“一刀切”的评价形式。
第三,协调教育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形成包容性的质量评估框架。根据价值优先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规划多层次的教育评价标准,如国家标准优于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优于学校标准。同时,注重多元主体在评价体系制定环节的平等参与性,倾听政府、市场、社区、家长、学生等质量评估主体的多样化价值诉求,强化协作互助,消弭价值观冲突,打破主体间沟通不畅、各自为政的窘境。(节选自《教育与经济》202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