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为何认定容易成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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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切入点。但在实际发展中,存在认定标准不清晰、激励机制不完善、企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 “双师型” 教师队伍的建设进程。到底什么样的教师才称得上是真正的 “双师型” 教师?怎样构建科学合理的认定机制?本文将深入分析当前 “双师型” 教师认定工作面临的四大难题,并为您提供系统化、精细化的解决办法,助力打造契合产业发展需求的 “双师型” 教师队伍。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存在的问题


“双师型”教师概念认定工作的逻辑起点,应明晰三个问题,即“认定谁?谁认定?如何认定?”


1.标准定位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侧重教师教学能力、技能水平、社会服务等,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服务、教学改革等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评聘过程是主要观测点。观察发现,“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职业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观测点高度雷同,导致二者存在显著的边界不清问题:因而需进一步思考“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职称评审标准的差异,明确各自功能定位,避免“双师型”教师队伍认定掉进管理工具主义陷阱。


2.政策配套问题


研究表明,“激励型”政策实施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结构优化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双重匮乏导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内驱与外驱机制不成熟,“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认定标准及办法无论是在政策文本层面还是现实操作层面,都无法体现优势与不同,影响专业教师参与“双师型”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认定主体问题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制定要结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满足当前产业升级转型的需要。当前“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主体主要为职业院校,省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备案管理,职业院校在“双师型”教师认定过程中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冲突。与此同时,以行业企业技能需求为核心的“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却并未有任何行业企业参与,因而认定程序合理性、标准有效性有待商。


4.认后管理问题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并非一锤子买卖,而是一项长远且具有可持续性和发展性的工作。现有认定标准虽有期限,但缺乏认期内管理,大多数地区认定文件未匹配认期内考核和激励机制,没有基于“双师素质”能力结构提升的持续性、系统性优化措施。“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不应仅着眼于标准如何制定的问题,还应综合考量认定工作如何从制度设计层面保证在标准指导下真正做到有理、有效、有用。这就要求认定工作需要同时考虑标准制定、认定期限、监督考核、奖惩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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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实现路径建议


1.以系统化思维引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应本着系统化建设思维,围绕引进、培养、认定、使用、管理、考核等多个环节,发挥政府、企业、高职院校三方协同效应,打造“双师型”教师建设的系统架构:①强化分类导向,明确“双师型”教师素质能力结构,建立融汇校本特色和地方特色的认定标准体系,服务学校专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②强化激励导向,提高“双师型”教师认定与职务晋升、考核评价、培养培训等制度的政策协同性;③强化成果导向,完善认后管理体系,对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围绕“使用、考核、评价、定级”等进行系统设计。


2.以精细化服务助力“双师型”教师成长需要


围绕“双师型”教师成长阶段,高职院校分层、分类、分步制定进阶式建设路径锚定需求、瞄准目标,精准施策、精细服务:①做好成长需求管理,以专业实践需求为导向,做到提前预判、实时分析、动态调整、精准实现:②做好培养培训平台搭建,围绕初级、中级、高级“双师型”教师的不同需求,打造功能定位差异化的专业实践项目,精细化服务不同阶段成长需求:③做好校企需求与教师个体需求融合,将学校专业建设、产教融合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同步推进,形成学校、企业与教师专业实践共识,引导教师主动发掘成长需求,完成自我成长。


3.以共同体意识构建“双师型”教师发展空间


知识型社区的构建有利于团队内部通过互动实现知识整理、共享和分发,形成显性、隐性知识之间的互动转化以及新知识的产生。“双师型”教师认定应以构建实践共同体为引导,同步推进“双师型”教师和“双师型”团队认定和管理。“双师型”团队的构建应包含不同级别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形成以产教融合为基础,以“干中学、学中干”为核心的实践共同体,推动前沿工艺、技术等与教育教学过程的共享、转化及实践,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群体成长与个人成长交互,打造有利于“双师型”教师进行实践知识再造的发展空间。


4.以特色化路径布局“1+N+X”认定标准体系


任何政策的实施,都应结合新的场域、新的秩序进行政策的本土化改造。教育部颁布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具有广泛的普适性和较强的指导性,但不具备直接的制度移植价值。由于应用场域的不同,建议高职院校制定“1+N+X”标准体系,即以教育部的教师认定标准为1个基本要求,结合专业建设和地方产业布局,形成N个具有校本特色、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双师型”教师及团队认定基本标准,服务于院校和地方的发展需要:组建由行业企业一线参与的多元认定主体,遵循明确的专业分类,形成X个认定委员会,将“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的认定、管理及考核交由行业企业进行判定,推动“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对接行业企业一线需求,实现“双师型”教师深入一线进行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交互。(节选自《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


建设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直接关系到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认定制度、提供精准的培养支持、打造校企协同的培养平台,我们正在为"双师型"教师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期待更多院校和企业能够携手合作,以更务实的态度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共同培养出既懂理论又精实践的优秀教师,为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发布于:2025年06月12日 11:13:46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