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进!搞懂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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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方式,建设中面临诸多问题:一是身份合法性不明,文化认知合法性不足,外界认可度低,缺乏标志性成果;二是权力分配和决策合理性待解决,需通过政策法规、收益分配等提升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权力,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三是资源均衡配置困难,需中央财政补贴,地方政府高效分配资源,各方合作;四是治理机构不健全,应设理事会和法人实体运营平台。只有各方协同合作,探索破解之道,才能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健康发展。


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挑战:任务型组织的发展困境


(一)组织身份的合法性危机


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其合法性问题是组织建设中的首要挑战。


1.规制合法性强调正式规制程序的压力。


这些规制程序包括制定规则、监督和对行为进行制裁的措施。如果组织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些规章制度,那么组织在其利益相关者眼中也就相应具备了规制合法性。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法律依据不够明确,导致其在组织身份上存在不确定性。而且,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责任主体、范围和内容也尚不明确,包括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任务,教育培训的领域和内容,以及与企业和政府的合作项目和方式等,难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2.规范合法性评估的是较深层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可以通过强制性奖惩机制在内部建立起统一的价值观和规范,并使组织成员不断将其内化。当成员间对组织的价值观和规范的认识达成一致时,也就达到了规范合法性。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定位应当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一致,包括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教育服务。同时,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应当与地方企业和产业紧密合作,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和发展方向,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服务,并协同地方政府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为地方经济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持。


3.文化一认知合法性则是指新型组织在传播过程中被社会接受的程度,一般可以用外界对其的熟知和认可程度来表示。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需要引发公众热议,并最终获得专家、舆论和媒体的广泛认同,以确保其在文化一认知上的合法性。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个新兴组织,需要更多的学者、专家开展研究使之不断完善并获得学界认可,也需要舆论的引导讨论和媒体的广泛宣传以提高外界对其熟知和认可程度。


(二)权力运作的困境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在权力运作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权力分配与决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力博弈常常导致决策的困难和滞后。此外,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权力滥用和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决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也会影响决策的公正性。


1.权力分配不均。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各合作单位之间可能存在权力分配不均的问题。一些大型企业或政府机构可能会占据主导地位,对联合体的运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而其他小型企业或学校则可能在决策过程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权力分配涉及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一方面,联合体需要有一定的权力集中机制,以便快速做出决策和行动。另一方面,联合体也需要保持一定的权力分散机制,以保证各成员单位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因此,权力分配的原则应当是权责对应、权利均衡和权力合法。


2.利益冲突。


不同合作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例如,企业可能希望通过联合体培养符合其需求的人才,而学校可能更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术素养。这样的利益冲突可能导致联合体内部的合作困难,影响联合体的运作效果。联合体的利益分配涉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其在联合体中所承担的责任和贡献,获得相应的利益回报。利益分配应当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同时,利益分配也应当与联合体的发展目标相协调,使得各方的利益与组织目标相一致。


3.决策机制不完善。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决策机制的不完善也可能成为一个困境。由于合作单位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策涉及的利益方众多,协商和决策过程可能较为烦琐,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同时,也可能出现政府因投资多而带来的行政干预问题。行业和企业同样作为主体,话语权较小,无法在产业学院的管理中起到权力制衡的作用。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权力分配和决策机制常常存在模糊性,需要在权力集中与分散之间保持平衡。另外,联合体的利益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同时与组织目标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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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配置的难题


资源配置是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市域产教联合体以“市”为区域,市域内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的分布不均势必会对联合体的一体化发展与融合性发展产生影响。目前可以简单将资源配置困境归纳为以下三类。


1.资金不足。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设备更新、师资培养、教学资源开发等。然而,由于各合作单位的经济实力不同,可能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这需要合理确定出资方式,否则将影响到联合体的运作和发展。


2.人力资源不均衡。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需要各合作单位的教师、专家等人力资源的支持。然而,由于各单位之间的差异性,可能存在人力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一些单位可能人才储备丰富,但其他单位可能人才稀缺,如各企业间的高技能人才储备差异、各职业院校间的师生比率差异、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差异、“双师型”教师占比差异等。这将影响到联合体的教学质量和产出能力。


3.教学资源不平衡。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各合作单位的教学资源可能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区域内职业教育配置资源不均衡,体现为不同教育类别之间的不均衡、不同学校之间的不均衡、不同县(市)之间的不均衡和公办民办之间的不均衡。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可能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但其他学校可能缺乏相关资源。这将影响到联合体内部教学内容的统一性和教学效果的一致性。


(四)治理机构的不健全


治理机构是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运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权威性与合法性需要得到保障,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也需要通过有效的治理机制和透明的运作来提升。


1.治理机构的建立问题。


一方面,如何确定各方的代表和权力分配问题是一个关键的难题。不同利益相关方可能希望在决策过程中拥有更大的权力,这会导致权力博弈和冲突。另一方面,如何确保治理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是一个挑战。治理机构必须能够独立于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治理机构的运作困境。


一方面,由于各利益相关方的不同利益和目标,治理机构可能面临决策的困难。不同利益相关方可能对某些决策存在争议,这可能导致决策的推迟或无法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各方的资源和能力差异,治理机构的协调与合作可能会受到挑战。治理机构需要能够发挥协调和调解的作用,有效地协调各方资源和合作关系,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满足。


3.治理机构的权威性与合法性问题。


一方面,治理机构必须能够建立起来,并获得各利益相关方的认可和支持。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努力,以建立起一个稳定和可靠的治理机构。另一方面,治理机构必须能够行使其权威,并对各方的行为和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这需要治理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确保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4.治理机构的公信力与社会认可度。


一方面,治理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沟通和谈判能力,能够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以确保各方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充分的考虑和尊重。另一方面,治理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能够及时公开和分享决策过程和结果,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对策


为了达成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目标,有效破解组织身份的合法性危机,权力运作的困境、资源配置的难题等,必须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规范化的认证,建立权责分明资源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并且实施周期化评估使之不断改进完善。


(一)出台规范化的认证制度


出台规范化的认证制度是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培育的重要先决条件,建立科学完善的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认证制度是检验申报组织资质和质量的“试金石”。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进行科学认证有助于解决联合体的权威与合法性问题,提高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公信力与社会认可度:同时也有助于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等有效参与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因此,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科学认证。而要实现科学认证,则需要完善市域产教联合体的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要动态研判行业产业发展,加强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本质性需求的调查与研究,建立量化和可视化的认证标准。


当然,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认证绝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机构就能够完成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就有规定,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会同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统筹研究申报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包括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省级审核。审核认证的内容包括对联合体的组织结构、产业支撑、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进行评估和审核。要建立起一个从上到下、各部门联动的规范化认证体系,只有通过了认证的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才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资金,正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权责分明资源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


治理是保证联合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良好的治理机制可以确保联合体的运作效率和公正性,提高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力。


1.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应建立一套透明的决策机制,明确各个决策层级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决策的过程应该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决策过程中可以使用透明的决策支持工具(如DecideIT等)进行民主决策,以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更公平地分配资源,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并且降低复杂分配问题的成本,提高分配效率。


2.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协同效应。


要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及时分享信息和资源,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同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互信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只有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校企合作,让各部门成员形成一个坚实的产教联合体,才能真正实现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3.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在市级政府财力普遍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坚持集约、节约理念,立足当地实际引导推动建好用好资源融合载体显得尤为重要。要建立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有关各方在具体工作中保持行动上的有序对接与协调,在多方协同中实现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对接上的降本、增效;建立共享机制,共同利用教学资源、实训设备和师资力量,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将企业的需求和学校的教学相结合,有效实现职业教育培训的目标。


(三)实施客观公正的周期化评估机制


评估是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项目评估涉及持续的监测、教育服务和反馈。通过定期的评估,可以监测联合体的工作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应建立周期化的评估机制,明确评估的目标和内容,制定评估的指标和标准。


1.参与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合作单位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各合作单位的利益诉求。


要确保各相关主体职能有效发挥,将各主体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满意程度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目标紧密相连。因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教学质量、学生就业情况、企业满意度、行业或产业贡献率、经济效益等多个维度。


2.评估的过程应公正、客观、科学,充分考虑联合体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要定期按年度、季度进行周期化的评估,建立开放性的评价标准,形成多元化的评价主体,以便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其进行考核与评价:要综合采用多样化的评估形式,如政府主导的评估、企业主导的评估、社会机构实施的评价、受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


3.评估的结果不仅可以为联合体明确改进的方向,还可以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参考。


政府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策和资源的分配,进一步支持联合体的发展。社会也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判断联合体对职业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从而提高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社会认可度。(节选自《教育与职业》2024年第1期)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虽然面临诸多困难,但这些问题并非无解。首先,出台规范化认证制度,能够为联合体明确合法身份,提升其公信力。其次,建立权责分明、资源共享的协同治理机制,可保障联合体高效、公正地运行。此外,实施客观公正的周期化评估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持续改进。只要妥善解决这些关键问题,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就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输送更多优质人才,使教育和产业融合之路越走越稳。

发布于:2025年04月22日 16:57:46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