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全流程解析:关键环节与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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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提升工科专业教育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下是认证过程中的六个关键环节及其操作要点的详细解析:


第一步:申请与受理

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基于学校的自愿申请开展。凡按照教育部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且已毕业三届学生的,均可申请认证。申请学校需向秘书处提交符合《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要求的申请书。秘书处会同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重点审查学校是否具备申请认证的基本条件,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专业布局,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申请的学校需按规定交纳认证费用,随后进入认证流程;未受理的学校可在满足条件后重新申请。

第二步:自评与提交自评报告

自评是学校依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学校需在自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秘书处。自评方法和报告撰写要求参考《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第三步:自评报告的审阅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阅自评报告,重点审查专业是否达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审阅结果有三种处理方式:

  1. 通过审查,通知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并确定考查时间。
  2. 要求补充修改自评报告,明确修改要求。修改后达标的按第一种方式处理,否则按第三种方式处理。
  3. 不通过审查,说明理由并终止本次认证,学校需达标后重新申请。

第四步:现场考查

(1)基本要求

现场考查由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委派的专家组开展,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了解未反映的情况。考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避免学校假期。专家组需提前4周收到并审阅自评报告,考查期间按《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指南》开展工作。

(2)考查程序

  • 预备会议:专家组进校后召开内部会议,明确考查计划、步骤并分工。
  • 见面会:向学校及相关单位介绍考查目的、要求和计划,交换意见。
  • 实地考查:检查教学硬件设施、学生作品、观摩教学活动等。
  • 访谈:会晤师生、学校领导、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用人单位负责人等。
  • 意见反馈:专家组向学校反馈考查意见与建议。

(3)考查报告

现场考查报告是专业类认证委员会提出认证结论建议的重要依据,需包含以下内容:

  • 专业基本情况。
  • 对自评报告的审阅意见及问题核实情况。
  • 逐项说明专业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达成度,重点说明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需改进的事项。
  • 专家组需在考查结束后15天内提交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五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1)征询意见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将现场考查报告送学校征询意见。学校需核实报告问题,并在15天内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学校可在校内传阅报告,但不得对外公开。

(2)审议

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自评报告、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回复意见。

(3)提出认证结论建议

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认证结论建议,需全体委员2/3以上出席且同意票数达2/3以上。认证结论建议分为三种:

  •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
  • 不通过认证。
  • 讨论和投票情况应保密。

(4)提交认证报告和材料

委员会撰写认证报告,写明结论建议和投票结果,连同自评报告、现场考查报告和学校回复意见等提交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

(5)认证结论审议

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提交的结论建议和报告。如有异议,可要求委员会重新审议或直接调整结论建议。审议时,全体委员2/3以上出席且同意票数达2/3以上方为有效。

(6)批准与发布认证结论


理事会全体会议听取审议情况并投票表决认证结论。全体理事2/3以上出席且同意票数达2/3以上认证结论方为有效。未批准的结论建议需重新审议并再次提交。理事会批准的结论或监事会裁决由认证协会发布。

(7)认证结论


认证结论分为三种:

  •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有条件)。
  • 不通过认证。
  • 未通过的专业一年后可重新申请认证。

第六步:认证状态的保持与改进


通过认证的学校需针对认证报告指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认证有效期为3年的,学校每年提交改进报告;有效期为6年的,每两年提交一次。未按时提交的,秘书处将限期要求提交,逾期仍未提交则终止认证有效期。专业在有效期内如对课程体系等进行重大调整,需申请重新认证。认证协会可随机抽取专业开展回访工作,检查认证状态保持及改进情况。通过认证的专业若想保持认证有效期连续性,需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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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年02月18日 17:08:33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