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质量的维度和内在矛盾
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和质量监控等保障措施的共同作用,为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高职教育的维度和内在矛盾是多方面的,需要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共同努力,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高职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现代质量观
质量是个常用常新的概念。人们对质量的认知,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深化和完善。在经济社会领域,传统上认为质量就是“事物、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因此质量是比较出来的。为了衡量质量,人们通过制定质量标准,以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为依据,将产品分为合格、不合格产品以及不同等级的产品。在现代质量观看来,这种做法只反映了质量的一个方面,即符合性质量。
现代质量观认为客观事物的质量本质是其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由于客观事物具备了某种能力,才可能满足人们某方面的需要。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9000:2005将质量定义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一般认为,这种“要求”可以是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也可能是在技术规范中未注明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需要。对明确规范要求的满足体现了质量的符合性,对未明确的、变化的要求满足,则体现了质量的适用性特征。现代质量既包括符合性质量,也包括适用性质量。
经济学家金碚认为质量“是指产品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使用价值特性”。这一表述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对应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商品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的逻辑基础。因此,评价商品的质量,需要看的是商品对需要的满足程度,而不是其价值。
质量具有丰富的内涵,因为“需要”的内涵丰富。在各种质量的定义中只强调“需要”,而省略“需要”的主体。是因为对同一产品“需要”的主体很多,且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需要。质量要满足不同的主体的需要,因而具有多维性特征。拿一件普通的商品来说,最直接的是要满足购买者的需要。但仅满足购买者的需要是不够的,还要满足生产者和销售者的需要,即这件商品的销售要让生产者和销售者能够弥补生产销售的成本。还要能够满足政府的需要,政府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他要求该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对社会是无害的。否则,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就要采取措施消除损害,如使用环保设施等。也就是说,质量是个综合性概念,具有多维性特征,能够同时满足多个主体的需要。因此经济学家金碚进一步将质量表述为“产品具有更高性价比因而能更有效满足需要的质量合意性和竞争力特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要不断发展变化。因而质量的标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质量具有动态性。在短期研究中,我们可以某一组需要特征或者某个质量标准衡量质量。在长期研究中,则要注意根据需要的变化及时修订质量标准。
二、高职教育的质量维度
高职教育是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一种教育类型,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提供的服务是社会产品的一种类型,即高职教育服务。与所有社会产品一样,高职教育服务也应该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具有使用价值。与一般产品相比,高职教育的质量具有更多维度,因为对其具有需要的主体更多。对高职教育提出质量需要的主体包括:国家和社会、学生及其家长、用人单位、举办人和投资人、学校及其员工。
(一)国家和社会的质量要求
中央政府代表国家,也是社会公益的最终代理人。其从国家发展的角度在宏观上对高职教育提出质量要求。这些要求由中央政府负责教育事业的教育部,通过各种政策文件表述出来。特别重要的要求还通过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的形式表述出来。
中央政府代表社会从性质、定位、特征、目标、功能等方面对职业教育提出质量要求。在性质上,要求职业教育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属性。还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这是教育的根本属性。在定位上,要求体现出高职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类型特征。在特征上,要求突出产教融合的办学思想、工学结合的教学思想。在目标上,要求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功能上,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国家和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为高职教育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也规定了高职教育的范围,是高职教育最基本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这些质量要求,就不是合格的高职教育。
(二)学生及其家长的质量要求
相较国家和社会来说,学生及其家长对高职教育的质量要求要具体得多。大多数学生及其家长,对高职教育最重要的需要是使其获得改变其家庭状况、自身生存状况和前途命运的生存技能和机会。高职教育是就业教育。调查显示,影响高职学生就业最主要的三个因素是经济收入、体现自身价值、专业对口。学生对高职院校的需要最主要的三项是增长才干、掌握实用技术、赢得尊重。这些要求具体合理,但满足它并不轻松。
掌握实用技术,可能是最简单的要求。但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多高职院校是让学生掌握了技术,但这些技术的“实用性”却要打个问号。增长才干是相对较高的需要。让学生增长才干,就是要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理论思维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还包括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这需要高职院校聚焦优秀职教资源,并不断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才能实现。赢得尊重,是个综合性的需要。满足这一需要是个涉及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不是高职院校凭一已之力能够完成的。满足这一需要,任重道远。《光明日报》《教育家》杂志社的一项大型调查显示,68.62%的受访者认为职业教育发展最大的困难是社会认可度不高,其中73.48%的高职学生持这一看法。近期发生的多起独立院校与高职合并转设职业教育本科受阻的事件,也深刻地说明了职业教育认可度低的问题。
(三)用人单位的质量要求
用人单位对职业教育的质量要求体现在学历、工作经验、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本课题组以会计岗位人才为例,对深圳企业在智联招聘上发布的招聘信息随机选取60家进行抽样调查,得到如下质量要求:(1)对学历的要求是16.67%要求本科学历,70%要求专科学历,8.33%要求中专、中技、高中学历,5%不限学历;(2)在工作经验方面,要求有1-3年工作经验的最多,占43.33%,其次是3-5年经验,占28.33%;(3)在能力方面,招聘企业有四个方面的要求,包括专业能力、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其中在专业能力方面特别强调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操作能力、数据收集分析和评价能力;(4)综合素质方面,企业普遍的要求是责任心、团队精、吃苦耐劳和抗压能力。
用人单位的要求是对高职毕业生的质量评价标准,对高职教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高职教育作用于学生身上,促使学生身心向着企业要求成长,达到企业的要求。能够实现这一目标,才能有效促进学生就业。否则就可能误人子弟。
(四)举办人和投资人的质量要求
高职院校的举办方一般也是其投资方。公办院校的举办方是地方政府,大多数是地市级政府,少数是省级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民办院校的举办方一般是民营企业。举办方之所以举办高职教育是基于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基于民生责任为本地居民提供高职教育服务,满足居民的高职教育需要;二是基于发展责任为本地企业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如果是民办院校一般还有第三个需求,即办学的收入能够弥补办学成本支出,并满足投资的经济回报。对于举办者来说,能够满足上述三个需求的高职教育才是合格的职业教育,否则就是不合格的。因此举办人和投资人对高职教育的质量要求就是满足求学需要、用人需要和经济回报需要。
(五)学校教职员工的质量要求
人类社会发展是不断优胜劣汰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进程更快。高职院校能否持续发展并赢得良好的声誉,在于其是否能够通过质量竞争得到各方认可,获得各方的资源支持。因此高职院校要为自己制定质量标准,确保学校的持续发展。高职院校提供的工作机会,是教职员工的收入来源和发展平台。一般来说,教职员工是否有收入和发展,取决于学校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教职员工对高职院校的质量要求就是具有竞争力的发展能力。
三、高质教育质量的冲突
上述五方对高职教育质量都有要求,但基于各自的立场,这些质量要求之间具有一致性的同时,也具有冲突性。这些冲突与众不同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社会与举办者的冲突
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是政府举办的,理论上政府和举办者应无冲突。但实践中政府是多级的,作为社会公益代表的政府和作为举办者的政府之间也是有冲突的。前者以中央政府为代表,后者主要是地方政府。作为全社会的代表,政府对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最主要的特征是先进性。要求高职教育紧跟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最新要求,成为一个地方先进技术的推广中心、高端技能人才的培养中心。教育部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几大工程,如优质校、骨干校、双高校的建设,被广大高职院校和社会各界认定为高职教育的质量工程,其评选标准也被认定为高职院校的质量标准,对高职教育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以双高校遴选为例,决定学校能否入选的九项标志性成果,本质上是对高职院校资源质量和成果质量的评价。能够入选的院校是在全国范围内资源质量和成果质量领先的院校。
作为举办方的地市级政府希望高职院校在职业教育领域履行民生责任和发展责任。在两个责任中,发展责任更大。因为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高职教育的供给从数量上是充足的,学生总能够找到一所高职院校就读。一个地方高职院校数量不足,并不影响本地学生接受高职教育,因为很多外地高职院校会代为履行高职教育供给职能。地方政府更大的压力来自经济发展,因此对其举办的高职院校更多地赋予促进地方发展的责任。具体要求是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供给、更多的技术开发服务。这种要求不在乎学校的资源质量有多高、成果有多丰富,而在乎学校的专业与本地的产业发展水平是否适应、培养的学生能否在本地实习就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本地高职院校在本地实习就业人数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的考核中,甚至与对学校的经费拨款挂钩。这一做法体现了作为举办者的地方政府对高职教育的质量要求。这一要求的本质特征是适用性。它与教育部要求的先进性有协调的一面,更有冲突的一面。
当前,部分双高校在教育部和兄弟院校中名气很大,但招生就业两头在外,在当地没有什么影响力。这种现象就是政府与举办者质量冲突的体现。
(二)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冲突
国家将高职教育定位于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定位是因为在现代生产经济发展模式下,劳动者的技术技能就是人力资本,而高职教育直接促进技能的形成。这一定位将高职教育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环考虑,体现的是政治经济学逻辑。技术技能的需求与企业的生产组织模式密切相关。在分工细化的流水线作业模式下,对一线劳动者技能要求较低。在分工粗化定制生产作业模式下,对一线劳动者技能要求较高。但前者的效率比后者高,因此我国大量的企业采用的是流水线生产作业模式。他们更多地对劳动者提出素质要求,诸如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协作能力等。当前正是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叠加高等教育普及化之时,大量的流水线人工不足,只能用高职毕业生去补充。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强制要求高职院校派遣毕业生、实习生到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生产一线。然而,学生的要求是靠技术吃饭赢得社会尊重。当工人不是他们的理想。很多农民工的子弟之所以选择读书,就是为了能够不当工人。因此“用工荒”和“就业难”就同时出现了。这也是学生与企业的质量冲突的体现。
(三)办学资源与举办者的冲突
从微观角度来看,政府和高职院校的举办者也是高职院校的资本提供者,而师资等各种资源是来分享这些资本的。这些资本既包括物质财富也包括社会资本。举办者的资本供给能力有限,而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冲突自然就产生了。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是财政资金向中央高度集中,地方财政普遍困难。在地方,省级政府又聚集了主要财力,并实行了“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高职院校的举办者——市级政府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不能集中全市的财政收入,只能用市本级收入安排高职教育经费。当前广大中西部地市级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和大量民办高职院校,受制于财政供给能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职业教育资金需求。因此这些高职院校只能低成本低质量运行,陷入“投入不足——资源不优——收益不高——投入不足”的恶性循环。
不同主体对高职教育质量要求的冲突,是社会矛盾及其发展在高职教育领域的体现。这种矛盾正是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力量。参与高职教育的各方主体,只有正确认识这种矛盾冲突,才能找到正确的参与方式,合理确定参与目标。正确认识这种矛盾,是我们科学分析诊断当前高职教育存在问题的前提。(节选自《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