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院校科研评价改革路径探索
随着新时代对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新要求,科研评价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深入剖析了当前高职院校科研评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路径,旨在引导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向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方向发展,为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树立正确科研评价导向
新时代高职院校构建科研评价指标体系最重要的是有正确的导向,在制定科研评价相关制度时,要明确科研评价的价值,以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有关科研评价规范为指导,科学合理地设置科研评价指标体系。
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应当突出质量、贡献、创新导向。首先,以科研成果的质量为导向,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应该更加注重科研成果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和价值,能够给企业带来技术革新和生产力的提升,能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教融汇的实现。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应重视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可参考英国高校科技评价体系,在突出高校科技成果产出(权重为65%)以外,同时强调高校研究成果对英国经济、社会和文化产生的影响和重要性,并赋予20%的权重。
其次,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科研成果转化是高职院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标志,如果高职院校科研成果能够转化到企业,实现对生产经济发展的促进,才能体现高职院校开展科研的价值,充分证明高职院校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高职院校应强化科研成果转化相关的指标,引导教师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科学研究。高职院校科研评价也应当更加注重教师们校企合作技术研发能力的导向,包括为中小型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技术升级更新等实际问题。高职院校在制定科研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与企业合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等方面的考核及奖励,指引教师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科学研究。
最后,对教师科研绩效评价应更加关注科学研究的可持续性。与此相关的指标能够明确一项科研活动的发展潜力,高职院校应通过增加相关的评价指标,引导教师关注那些能够可持续发展的科研项目。对教师科研业绩评价,应探索长周期评价,可弱化教师的年度考核,建立以3~5年为一个周期的中长期考核制度。教师职称评审与考核可进行分类评价,对不同学科、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科研评价标准,可参考借鉴国外科研评价做法。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代表性成果不仅仅局限论文,研究报告、教材、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专利等知识产权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进行评价,重点评价科研成果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成果对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撑情况。
二、突出高职院校科研评价特色
高等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双重属性。2022年颁布的新职教法规定:“国家鼓励职业学校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方面,与相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
可见,高职院校科研有其自身特色,区别于普通高等院校,也不同于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应体现自身独有特色,不同于普通高等院校有大批的博士生、硕士生、专家学者,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以双师型教师为主。而双师型教师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具备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的学生,因此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应加大横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考核力度。当前一些高职院校科研评价仍然以纵向项目为主,高级别纵向项目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中仍然占据主要地位。教师们仍把大量精力用在写申报书、个人项目申报上,科研成果仍然以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出版专著为主,忽视了校企合作研发,专利等科研成果转化仍然十分薄弱。高职院校科研评价改革应当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教师们重视横向项目开发,积极与企业合作促进技术升级、更新,使教师们的科研成果更接地气,注重产教融合,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循环发展。
为激励高职院校教师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解决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科研评价过程中可对应用性的成果和相关专利给予丰厚的奖励,如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出台了《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和建设项目突出贡献绩效增加奖励暂行办法》,对于发明专利给予0.5万元奖励。广东某职业学院发布的《教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对科研成果工作量认定和奖励规定:根据发明专利奖励2~10万元,实现转化产生的情况进行奖励,实现转化奖励2万元,然后根据转化额度进行奖励(事后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非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奖励0.2~2万元,根据实现转化产生的情况进行奖励,实现转化奖励0.2万元,然后根据转化额度进行奖励(事后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一些高职院校纷纷开展科研评价改革,可借鉴这些双高院校优秀做法。
三、加强科研评价顶层设计
新时代高职院校要实现科研工作可持续发展,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必须要全面开展科研评价顶层设计,努力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多元主体共同评价体系,引入利益相关方共同开展科研评价。仅依靠校内的同行及行政部门进行评价,容易因为人际关系而产生偏差,无法科学判断成果的价值。因此需要建立多元主体共同评价体系,可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行业专家、企业技术代表、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组成专家组,共同对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评价。
第二,制定学校科研评价指标体系流程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应先成立专门的科研评价机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各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科研管理部门代表、绩效考核部门代表、第三方评价机构、行业专家、学校合作企业代表共同组成科研评价委员会;学校科研评价专门委员会应先熟悉、了解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评价相关政策,对国内双高建设高职院校科研评价办法进行调研,对双高院校科研评价办法进行比较研究,并面向全校征集科研评价意见、建议;学校科研评价专门委员会应依据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参考同类院校成功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发展需求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通过以上步骤完善科研评价制度顶层设计,逐步规范科研评价制度建设。
四、完善科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国家政策,查阅相关高职院校科研评价指标构建的文献,结合一些双高院校科研业绩考核要求,针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及特点,高职院校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可主要设置两个层次的指标体系。第一层为一级评价指标,包括科研队伍、科研业绩、应用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等三个符合高职院校发展需要的主要维度。在三个一级评价指标下分别设置二级评价指标:第一,科研队伍一级指标下设置高学历教师、“双师型”教师、企业兼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新团队等二级评价指标;第二,科研业绩一级指标下设置奖励、研究中心、创新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工程中心、基地、科研平台、实验室、项目、成果等二级指标;第三,应用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一级指标下设置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成果授权,技术成果合作转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服务,核心技术研发等二级指标。这一评价指标目前是高职院校普遍比较薄弱的环节,也是亟待发展的科研能力。通过调研一些双高院校指标体系及实施情况,结合高职院校相关专家的意见以及本校科研评价的实践,设置一、二级指标权重。
五、着力推动教师科研评价有序开展
引导高职院校教师重视科研评价,学校加强开展科研评价绩效改革的相关宣传与培训,让教师们了解学校相关政策,支持学校深化科研评价改革。科研评价实施部门应定期到各二级学院、系部了解科研评价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学校公众号、官网上定期发布学校科研动态,特别是宣传报道学校教师专利转化、校企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信息,帮助教师树立科技成果转化信心,引导教师注重科研成果转化、横向项目开发,更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价值所在。
科研评价绩效考核周期可适当延长为2~3年,建立科研评价结果评审工作组,工作组可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领域专家、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可建立科研评价专家库,积极推进同行评议,按照学校专业领域建设专家库,制定专家入库标准,入库专家至少为专业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并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保障科研评价全过程公开、公正,让学校教师了解、认可全部过程。通过对学校教师科研评价的有序开展,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实现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节选自《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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