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内涵剖析与功能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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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内涵特征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是校企共建的综合性平台,服务于特定专业群,包含实验实训室和模块产线,实现工学结合及教育、产业、科技创新要素的聚集。根据主导主体不同,分为企业主导型、院校主导型和共建共管型。这些基地联合开展生产经营、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配备先进设施与人员,输出产品服务及高技能人才。

(一)具有实践教学的生产性

高职院校特色专业群发展以及区域职业教育专业集群的发展,重点在于建立“亲产业”的专业体系,这就需要依托产教融合资源的有力支撑和强力推动,以便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精准对接行业企业生产实际的教学资源、项目载体、教学过程和技能生成环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应以真实的产品生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技术推广项目等为载体,并在创造经济价值过程中同步实现学生实践技能、职业能力及素质的培养。所谓实践教学的生产性,其基本内涵和实质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执行或承接生产加工业务、开展产品研发过程中,实现实践教学与产业链全面系统融入以及“近距离”接触。也正因为如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有真实的生产环境、企业文化和职业体验条件,实训内容以“为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为目标,要围绕生产任务,完善生产组织管理,实施产品质量控制,将技能训练融入生产过程,促进训练与生产、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如此一来,才有助于学生在真实职业行为中锻炼并提升专业综合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

(二)具有资产资源的交互性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不管是由企业主导还是由学校主导,在实训条件的建设及组合、实训内容的选取及实施、实训组织及考核方式等方面,必然围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来展开。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通常需要对学校现有生产型、科研型设备与企业设备进行重新组合,对实训场地、生产场地和双方人员进行整合利用,就涉及校企双方的共同投入及共享应用,形成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及人力资源的交互与共享,以及由此带来的资产及资源的权限纠葛与重组等现实问题。这些交互性资产资源兼具教育教学、生产经营以及科研服务等双向互动的功能特征:一方面,它们是实践教学资源或教学载体,即技能训练的实战平台;另一方面,它们又是企业的技术资源和服务平台,是支撑经营活动并得以获取利益补偿的生产要素。《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同时要求“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因此,对校企双方投入分担、收益分配、产权归属等提出了改革要求。

(三)具有基地功能的复合性

高职院校通常针对专业群或专业集群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资源,向行业领域及其企业、同类院校和社会辐射,因此基地自然而然地成为专业服务产业的窗口和社会资源共享的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般建立在学校或者所在地周边企业,是实现生产要素与职业教育要素在市场调节中资源优化配置的特殊形式。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功能复合性,是指其作为合作发展载体,将生产经营、实践教学、技术培训及技能鉴定、技术研发及推广等功能集于一体。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是实践教学,因此在人才培养方面,可以通过实施专业化的工作任务和实训项目,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而技能竞赛作为实践教学活动的延伸,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开发和组织面向学生或企业员工的技能竞赛活动、承接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重要的实践教学功能。在生产经营方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以承担企业的真实工作项目或产品加工制造,并从生产经营中获取直接经济效益。在培训服务方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以开展企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提供行业培训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还必须具有充分的技术服务功能,可以为校企双方技术及产品研发、工艺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条件和平台,促进学校与企业在产品研发、工艺标准开发、技术服务方面进行全程全方位的合作并形成共有成果。

(四)具有技术迭代的快速性

基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生产性,要求其生产设备种类齐全、数量够用并适应技术发展的主流方向;基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科研创新、技术服务等复合功能的要求,其设备性能水平提升必然与技术迭代的周期基本同步,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与技术发展前沿及产业应用现场接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具有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功能特点,在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能力、提升科研创新成果档次方面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生产标准,应具备精密生产、高端服务功能,才能实时响应产业发展的技术迭代,为企业员工岗位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和技术创新实践提供基础性的装备能力。随着人才市场高技能人才在系统专业技术素养、系统工程思维习惯、系统工程项目策划实施等方面的现实要求,以及社会对高职院校科研成果供给的期许,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必然逐步提升教学科研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大型精密仪器的投入及其更新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具有技术高端性和跨界融合性的组合型设备经常出现在实训基地的基本配置当中。除此之外,为了适应合作研发功能实现的需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仪器设备的技术水平、精度及可靠性等方面应该领先于企业现场的工程设备,至于校企合作联合研制的设备,更是凝聚了最新的科技成果,具有技术前沿性和技术跨界性。

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功能实现路径

功能定位是建设发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逻辑起点,是基地建设的终极目标指向,对于其发展质量及发展潜力起着整体性规划导向和全局性路径指引作用。高职院校要贯彻主体多元化的建设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开发并实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辐射多专业领域的实践教学、技术研发、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其成为区域相关产业资源集成化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大平台。

(一)合作开发基于工作场景的实践教学体系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原则上应该依托专业群建设并辐射相应的专业集群,其实训教学和技术培训也应该针对专业群对应的职业岗位群及其技术领域,将工作场景要求融入实践教学体系当中。一是构建广域覆盖的实践教学内容架构。尽可能将“公共体验实训+专业群基础实训+专业方向实训+专业拓展实训+专业综合实践”的专业群能力分层递进要求纳入实践教学体系的覆盖范围,或者实践教学体系至少要能满足专业群基础实训、专业方向实训、专业综合实践的要求。二是完善模块化实践教学项目。按照“生产导向、能力为本、校企互动”的原则,以能力为本位构建由实习实训和技术培训组成的模块化实践教学项目,全面引入企业的真实生产项目、现场工艺规程及工艺装备、现场技术管理规范,促进人才培养内容、流程、技术标准与生产过程的全方位融合,体现“教学实训化”和“实训生产化”。基地的实训及培训项目要对接岗位工作任务、职业标准、生产过程的要求,同时对每类实践教学项目进行模块化和任务化的单元设计。三是创新实践教学组织形态。要依据各实训单元的特点,创设集中式实训、综合性实训、操练型实训、创新设计型实训等多种实训组织形态,并实施集中实践和理论实践交替的组织形式,提高实训基地利用效率。校企合作开发具有沉浸式体验功能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为真实的生产性实训环节进行基本工作场景、基本操作要领、基本操作技能的事前准备。将技能竞赛、创业大赛备赛及参赛作为实践教学的常态化组织形式,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统筹协调对接市场的生产经营体系

维系和保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生产科研的一体化运行,需要创新专业资源、生产资源及技术资源的组合模式,以及校企共同组建管理机构协调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科技研发、新产品试制等工作。要全面树立企业化管理及市场化经营理念,消解产教双方的价值观念冲突和资源及技术壁垒,统筹协调双方的利益博弈以及教学与运营之间的矛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自主生产经营和服务或者对外承接业务的行为,如同其他的市场主体一样,必须突出以市场为导向,生产为重心,产品为核心,要强化生产经营体系的专业化和灵活性。一是建立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体系。支持合作企业独立实施产品战略,对其所生产与经营的产品进行全局性谋划,包括其产品质量、产品开发、产品市场及产品组合等方面的战略规划及实施。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实施强化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其产品和服务的运行计划。支持合作企业根据产品市场自主进行企业品牌策略、市场竞争战略、产品竞争策略、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规划与实施,确保产品(服务)在市场中长期具有比较优势。二是建立合作协调的生产计划安排制度。一方面,企业要依据生产要素组织及生产任务安排,依照现实订单及市场预测来规划产品的生产纲领,确保产品(服务)实时响应市场及客户的需求并为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项目及任务载体;另一方面,学校在不干涉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与实训教学之间的矛盾。依据企业生产计划的节拍规划实训项目设置及时安排,使之与企业生产纲领及月度进度相适应,也就是学校专业实践环节的实施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才能适应生产任务的动态性要求。三是建立协调统一的生产经营组织及控制体系。实训基地生产经营行为涉及校企双方人、财、物等要素的交互,因此必须共同开展生产经营的组织与控制,进行明确的方法流程规定,赋予各机构及人员明确的职权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督促各生产单元及管理单元的标准化运行。依照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生产现场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设备管理,并依据企业成本控制要求合理规划工艺实施批量及实施周期。开展产品工艺创新及优化,提高工艺装备设计开发水平,从源头控制和保证产品质量。

(三)构建合作共赢的科研服务体系

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技术攻关,产业发展需要前沿技术的支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构建科研开发及服务体系,促进基地实现为产业提供市场方向、技术引导、科研与技术支撑的目标,促进产业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一是建立健全科研协作机制。成立专门专家委员会,聘请行业知名专家、资深科研人员和一线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对研究方向、工作内容、研究成果及成果转化实施有效指导。校企共同组建产学研团队,合作申报并实施科研课题和项目,共同攻克核心技术难题,开展工艺创新和前沿技术研发。将合作企业及其战略伙伴纳入科研协作的对象,将合作企业母体公司的所有资源统筹到合作研发项目实施中来。突出实用性和经济性,共同选定行业企业所需、市场所需的现实问题,将产业现场应用技术作为科研开发的重点选题。健全合作研发契约体系,共建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协调学校学术成果发表的价值偏好和企业长期专有技术成果获取超额利润的价值追求,合作开发转化各自或共有的知识成果形成商业化价值。二是创新合作知识产权分配及保护机制。校企合作研发所产生的合作知识产权自然也带来了显性收益和隐性收益,其利益的“理性”和全面保护是维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校企要共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明确界定初始产权及知识产权整体价值并据此确定权益比例,形成稳固的合作研发共同体。明确各自的科研成果、资金投入、专有技术、设备设施等在合作科研项目中的确权标准,划定专利及其转化中的权益占比。建立合作研发保密制度和公平制约机制,实施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的保密承诺及对核心人员的竞业限制约定,对单方成果实行有偿开发及保护。三是建立实施科研队伍成长机制。引导技术创新团队提高科研能力,将科研团队成员在实训基地的合作科研贡献度作为岗位业绩考核的基本依据。在实训基地建立差异化薪酬激励体系,将岗位的创造价值贡献度以及经济效益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关于宏观政策、市场走向、用户需求、技术发展态势等方面的专项研究,适时为技术研发团队调整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案提供信息支持,增强科技研发项目的技术领先性及市场适应性。

(四)协同共建校企融通的培训服务体系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以共同的目标激发双方内生动力,要关注并尊重企业的利益诉求点,形成共同需求的利益契合点。在对内和对外的培训服务方面,实训基地要综合利用校企双方的各类资源,形成培训资源集成化和技术培训一体化运行格局,为行业企业、区域职业教育专业集群和社会提供优质技术培训服务。一是开发针对性技术培训项目。发挥专业办学条件及实训基地资源优势,针对性开发满足社会需求的技术培训项目。联合制定本专业群所在技术领域的培训标准,开展常态化的对外技术培训。一方面,面向在校学生开发强基础、拓技能的培训项目,服务其多元成长成才;另一方面,面向社会人员研发强技能、拓能力的培训项目,满足其高质量就业和职业发展需要。瞄准专业集群所对接的产业集群,提供“对接生产链”的专业化主动服务,实施“菜单式”“定制式”“打包式”职业培训。依据专业群建设要求和技术培训项目标准,建立包含专业教学资源库、案例库、工程实践项目库、培训项目库、标准库等在内的“育训结合”资源平台,将现场技术、职业要求、职业标准要求、职业规范、法律法规等纳入动态更新的重点,促进技术培训与产业升级及技术发展同步。二是打造育训融合型教学创新团队。校企合作实训基地要汇集能工巧匠、高水平校内专业教师,建成“双师型”结构教学创新团队。聘请合作企业及区域内、行业内的技术人员兼职授课,对学生和校内专业教师进行培训和技能交流。建立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教师的专业基础理论及技术流程掌握程度、专业操作水平,以及企业岗位实践经验等作为基本的认定依据。制定实施技术人员与专业教师定期换岗交流制度,开展科研业绩评价和周期性顶岗实践,提升专业教师的新技术研发与应用以及专业实践能力。三是建立健全“1+X”证书制度体系。探索由行业主导的“X”证书制度,构建进阶式技能培训标准,开展面向学生的专业技能培训,并为行业内拟进或新进人员开展岗前的准入培训。

(五)实施互惠互利的权益保障机制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需校企双方共同投入,涉及企业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变动成本和沉没成本,以及高职院校的资本性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运行成本。这引发了双方投入与预期产出回报的均衡性问题。为此,必须构建互惠互利的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双方投入成本获得合理补偿与回报,才能推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持续发展。一是明晰投入资产的权属。校企双方清晰界定实训基地资产产权,进一步巩固企业和学校的共同利益。对单纯企业投入,尽管其资产安置在校方场地,也应该明确其所有权及他项权属于企业;对共同投入形成的资产,按投资比例分享所有权及他项权。二是完善运行成本分摊制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运行成本要依据功能事项的属性进行归口合并和分摊,才能实现总体上投入及其回报的合理匹配,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可依照双方抵消部分成本以及按比例分配收益的方式进行实际核算,即将双方的基地运行相关成本“抽取”出来进行抵消成本核算,再将其计入学校或企业法人账户。实训基地日常运行费用计入共有成本,使用企业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人力成本等,应该与企业方使用学校方资源成本抵消后进入账务处理。三是健全运营收益分配机制。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经营性收益可比照投入比例核算其补偿价值比例,推动实现校企合作收益共享。可对实训基地运营收益按总收入直接分配或者按总利润协商分配,考虑将产品生产收益、技术服务收益、人员培训收益等在支付共有成本之后,对剩余部分按比例分割。


发布于:2024年11月04日 09:35:2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