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下,优化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途径
《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着重强调了“全面而系统地推进教育评价体系的革新“。系统的推进,最终表现为整体的发展变化,而整体的发展变化是由众多组成部分、层级、核心理念、评价标准、评估手段、判定过程、服务支持、制度规范及文化氛围等构成的评价工作的核心要素。它们分别支撑着评价的价值导向层面(涵盖核心与标准)、运行机制层面(涵盖制度与文化)、实践操作层面(涵盖评估方法、技术应用、评判执行与服务提供),从而构建一个由”价值-机制-实践“组成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为了深化改革高职教育的质量评价,需全面推进这些要素、层级以及架构在整个高职教育实践生态系统中的协同发展。
一、价值层:建构以人为本的评价标准,实现评价育人新理念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多元利益主体的价值共建问题,即在承认高职教育评价主体价值冲突的基础上回答“评什么”的问题。李庆丰等认为,不同评价主体的“价值融合”是高等教育评价的核心思想和出发点,而融合的可能性就是求同存异,需要一个共同的价值标准。高职教育中多元主体利益实现的逻辑起点是通过高职教育“使人成为人”,这也是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反映到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中,人才培养质量如何就是多元价值中的元标准,以人为本的质量评价标准是主体间开展对话建立的框架性准则。而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评价目标、内容、指标体系等多从社会本位出发,重点衡量职业院校的客观办学状态,指标体系设置偏重对职业院校宏观领域发展状态、行业产业对接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职业教育社会本位价值的评价,对人的评价关注度不够,尤其是学生的素质养成、德育发展等。因此,实现评价育人新理念是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诉求,具体到操作层面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强化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内容界定。21世纪,人类社会相继步入了既有区别又相互关联的网络化、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颠覆了传统的工作世界,促使劳动力市场出现岗位“极化”现象,即低技术技能需求类职业主要围绕人类生活服务集聚、中技术技能需求类职业正被人工智能替代、高技术技能需求类职业向智能机器的操作和研发展开。高职院校处于职业教育纵向结构的中间层,提升学生职业迁移能力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要改变紧盯着培养学生一技之长以供“谋生”的传统理念,确立“人文素质+职业技能”的人才培养导向,直面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的不确定、不可控因素对人类自身生存带来危机”的可能性,培养学生“人工智能之不能”的思维和能力,比如“批判性思维、交际表达能力”等软实力,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由“琐碎自由人”到“现代职业人”的转变,即学生不仅拥有免于被强权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其职业能力能够使其实现“能力”范畴下对资源的合理占有,进而满足职业中“自我价值的实现”。
二是要考察现代职业人培养中的“价值事实”。也就是说从构成价值关系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出发,考察学校教育是否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供了充分条件,从而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感。而不是单纯地评价物、事和人,考察学生是否获得了一项证书、找到一份工作或者学校投入了多少教学资源等。
总之,重视质量是一个时代的命题,考察高职教育中的物质投入等“硬件”已不是评价的主要关注点。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评价育人”的新理念,将培养现代职业人的价值标准作为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共同和核心标准,来统领多元利益相关者不同的质量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二、机制层:优化评估制度设计,健全高职教育内外评价联动互补新机制
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尽管明确了以人为本的高职教育核心价值、评价标准,采取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但实质上“管办评”分离改革仍囿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放权微调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思路。因此,高职院校不免受“外部质量问责”评价导向的影响,在落实“以人为本”的评价理念过程中往往习惯采取“自上而下”的模式,用程序“控制”“生成”和“保证”质量,用技术来测量、规范、监控质量。这不仅导致教育评价技术化特征鲜明、人文化意蕴不足,高职院校发展呈现同质化倾向,而且存在各利益主体支持力度滞后、权责不对等、合作方式单一及合作机制有待规范等问题。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发现这与机制保障上缺乏“共建”平台和规范有关,因此建立起评价育人新理念与评价实践之间良性互动的评价运行机制,营造充分理解的质量评价内外部环境至关重要。
首先,要实现由“外部评价驱动内部”向“内外评价联动互补”的转变,强化育人格局多元协同。高职教育跨界性的特征及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强调在开展以院校为责任主体的质量审计时,要关注院校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能量守恒”,不仅要实现院校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的结合,而且要致力于内外评价联动基础上的优势互补,如外部评价的重点是要“确保学校自我评价的有效性及自我改进能力的提高”,助力多元主体办学共同治理模式的构建。高职院校具备对学生充分了解的优势,因此在自我评价中要重点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学生的中心地位,以促进学生自我发展为目标,明确学校的学科专业集群设置、课程体系以及师资力量等是否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政府评价或受其委托的评价可作为补充,考核学生能力是否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符合国家对职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第三方评价基于中立性优势,可以客观地对学校自我评价再评价,全方位检验职业教育能否满足个体发展需求,使其实现“积极自由”。
其次,改革单一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教育评价制度。近年来,虽然国家已经开始重视并提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管理”,评价主体也被赋予学校本身,包括学生在内的多元利益相关者需求被关注,逐步提升了质量评价实现“以人为本”的可能性,但制度环境建设的不完善仍然难以保障评价效果。营造适宜的制度环境迫在眉睫:在硬制度层面,要建立第三方评价的法制化轨道,一方面使第三方评估机构真正“由委托走向授权,评估的权利由法律赋予,评估机构不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另一方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机制”,确保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价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各方对话协商机制,通过对利益相关者赋权的有效机制以及利益补偿机制,尽量平衡评价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以上改革,逐渐消除评价中的“行政管理特权化”及“层级壁垒”现象;在软制度层面,要激发高职院校对质量文化隐性构成要素的挖掘意识,加强绩效评价理念和推广;在实施制度层面,要强调结果应用、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绩效定期评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绩效预算和审计制度等,对重大改革项目和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减少多头评价和重复评价,减少影响发展的控制效应(钳制评价对象发展)、拟态效应(评什么建什么)、破碎效应及人情效应(评价不合理或损害评价对象利益导致主客体关系紧张)。
三、实践层:创新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方法,探索有效评价新实践
系统推进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内含“评什么”和“怎么评”的关键命题。在根本上把握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评什么”的基础上,聚焦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怎么评”的问题,要紧密结合高职教育内外联动评价的准确性,持续创新新时代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方法,保障评价实践活动的统筹规划性及精准有效性。
首先,要确保内外联动评价体系实施框架设计的综合化和统一性。构建评价体系实施框架,是为了解决高职教育“怎么评”的首要问题。高职教育由“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的质量治理逻辑转向要求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框架的建构要考虑学校、政府及社会多方面评价标准的协同,如英国教育质量标准局就建立了“共同评价框架”,一方面作为职业教育内外部评价的依据,另一方面因评价内容和等级的参考标准具有统一性,所以通过内外部评价结论的对比可以判断院校内部自我评价是否准确。我国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可以借鉴U-Multirank多维分类的方法,在不同高职院校间根据职能定位构建分类评价框架,在同一高职院校内、外部评价中选用分类评价框架中的一类共同使用。在制定评价实施体系框架时,要注重标准尺度的上下推移,在总的效能评价指标和分项评价指标上要逐级呈现国家教育方针的原则性要求、基本的教育发展标准、关键的可量化指标等。为了使评价框架具有可操作性,可参考日本在职教评价中的经验,即宏观的效能指标作为评价学校综合实力的一级“基准”为评价人员提供“靶心”,下设的二级基准要求高职教育质量水平要在“最近发展区”内不断提升,避免高职院校凭借同一“优势”在下一轮评价中再次获优,督促其为达到更高水准去不断改进。
其次,兼顾“质的研究”和“量的分析”方法,消解非理性数字的规训力量。长期以来,受“技术理性”支配,以数字为单位的“量的分析”凭借其直观精准、便携高效的特征成为高职教育评价中的主导方法并被过度依赖,显示出鲜明的数字依附特征,甚至呈现出被数字牵制的状态,数字成为了具有规训性质的“信仰”。高职教育场域中人的存在被消解在抽象的数字之中,这明显悖于高职教育“价值理性”的理念要求。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量化方法不能作为度量人和教育的唯一尺度,将可量化的高职教育质量发展的“数字”指标与反映人的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指标有机结合,才能通过教育真正培养出高质量的现代职业人。
最后,采取常规技术与智能技术结合的评价方法,增强高职教育评价服务力度。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涉及领域广泛性及利益主体的庞大性,造成内外联动评价实践工作开展的繁杂性,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应用在存储海量信息、优化信息筛选及高校排列组合信息等方面存在显著优势。(节选自《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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