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群建设新策略:构建“共治体系”
通过以专业群为核心来重组二级学院,将原本抽象的治理主体转变为具有实体性的运作单元。这种转变能够促进从基层发起的改革动力,推动学校治理结构的整体革新。最终目标是实现一个既垂直整合又水平联合的全面共治体系。
1.对接区域产业链组建专业群学院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一个大调整、大变革、大发展的新时期,以专业化协作为基础的产业链相互交叉延伸,产业集群化已成为产业布局的主要模式和发展方向,跨领域、复合型工作种类越来越多,单个专业很难精准对接产业发展和岗位的新需求。“围绕产业群办专业群”是对职业教育的时代要求,对接产业集群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既是组建专业群的原点诉求,也是以群治院的逻辑起点。
首先,专业群学院要聚焦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主动对接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变化,按照新的需求优化专业群结构,重构课程体系,打造结构化的师资团队,让产业发展真正成为学院发展的外驱力。同时,要注重内外联动,发挥专业群学院对区域产业变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与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其次,专业群学院要进一步提升组群集聚融合效应,增强整体服务面向,始终将专业群作为教学资源配置和实施人才培养的基层实体,有机整合教学资源、科研资源、实训资源与教师资源,缩短组群发展磨合期,放大集群优势,协调推进专业群建设,使群内专业形成人才培养合力,通过组群集聚效应激发学院发展的内驱力。
2.建立“纵向整合、横向联合”的整体性治理结构
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新论》中指出,大学是以学科和专业为基础的“底部沉重”的学术组织。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给予专业群学院充足的管理自主权,既是大学组织的特点和初衷,也是实现以群治院的前提条件。
在纵向上,变革行政化管理为扁平式管理,逐步推动专业群学院成为办学实体。要建立新型的校院两级关系,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学校、职能部门与专业群学院的管理职责,校院两级权力要有明显的界限。学校在治理结构中要由管理中心转变为决策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把握办学方向、宏观决策、组织协调、干部选拔等方面。学校职能部门转向“以服务为主”,主要职责应集中在制定标准上,如指导、服务专业群学院执行标准、规范工作过程等。专业群学院要分配一定的决策权和行政权,包括岗位设置、人员引进和调配、职称晋升、薪酬分配等人事权以及项目预算管理等财务权,彻底改变传统管理中“下事不放权”的集权局面,充分发挥专业群学院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资源配置、内部管理、校企合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在横向上,专业群学院要注重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力的协作互补、治理共管。专业群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负责思想、干部、学生等工作;行政班子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负责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的最高决策形式。以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为核心的学术组织行使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职称评定等学术权力,改变学术行政化现象。扩大和加强教代会、学代会在治理决策事项中的参与广度和深度,让师生有充分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民主权力的监督、规范作用。在运行过程中,各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行使决策权力,同时承担相应责任,不同权力相互监督和制衡,为专业群学院治理提供“合力”,进而实现多元共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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