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融合:驱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运行机制
科教融合,即科技与教育的深度结合,已成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这种融合不仅能够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还能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和实践导向的学习体验。本文将探讨科教融合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运行机制,以及它是如何为教育质量的提升和人才培养的创新提供动力。
一、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的驱动机制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要考虑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目标在激发科教融汇发展活力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考虑到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环境生态在催生科教融汇新业态中发挥的引领作用,考虑到创新性要素的投入在培育科教融汇新动能中呈现的功能优势,促进政策、环境、要素等多元驱动力相互作用、耦合协同,全方位驱动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
1.政策驱动:高质量发展态势驱动科教融汇新引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时代主题与战略目标。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提出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与重要任务,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态势下,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形成了激发科教融汇发展动力的政策驱动机制。
第一,以产教融合政策为导向引领科教融汇建设。《意见》强调要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协同建设技术技能创新平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提供有效制度支撑,促进企业、科研机构与高职院校等创新主体加强科技创新协作,以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为切入点,助力创新主体之间人才、知识、科技创新成果的流通与互换。
第二,以师资力量为抓手培育科教融汇动力。《意见》指出,要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高职院校需坚持引育并举,以“双师型”教师标准为依托,以评聘考核制度为激励,培育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兼具的“双师型”教师,切实加强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与创新素质,着力引进拥有实践能力、创新活力的高层次科创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聚集优质创新型人才以增强“溢出效应”,创新科教融汇育人新模式,厚植高职院校创新人才成长土壤。
第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以提升科教融汇效能。《意见》提出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更高要求的地方标准,支持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参与制定标准”。遵循产业体系建设逻辑,理应将科技创新水平纳入高职院校教学、教师等评价标准之中,加强科技创新与职业教育的内在衔接,构建多元化评价指标体系,重视提升高职院校的技术服务能力与科研成果转化水平,驱动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新引擎。
2.环境驱动:数字化转型生态引领科教融汇新业态。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是涉及科技、教育、产业等多个领域交互融合的复杂场域,以教育数字化转型生态驱动智能化、互联化、协同化的数字治理变革是保障科教融汇运行成效的关键举措。
第一,数字治理能够有效推动科技创新环境革新。将数字技术嵌入高等职业教育能够切实优化高职院校创新环境。高职院校拥有来自合作企业、高校、行业等组织传递流转的海量信息与数据,其将数据信息进行归类整理、算法处理与存储,搭建起智能共享数据服务平台,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效率。同时,高职院校通过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精准回应需求、预判发展趋势的组织运行体系,为探索面向数字教育的科技创新范式,发挥数字技术创新优势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数字治理能够有效促进社会互动协同网络建构。教育的数字化转型强调要突破学校教育边界,实现教育关联主体、资源要素的有机结合。高职院校数字治理的核心在于凝聚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力量,发挥治理主体的集体决策智慧,以提升治理水平。高职院校需利用数字技术打造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程序合理的数字治理交互系统,消除治理主体间信息不对称、资源不互通的现象,打破多元治理主体合作的时间、空间限制,运用高效数字协同模式提升多元治理主体的决策效率与办事效能,促进社会互动协同网络建构。
第三,数字治理能够有效助力治理主体数字素养提升。数字治理实施的技术复杂性与专业性对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提出较高要求。除了外部协同治理主体,校内师生也是参与高职院校数字治理的关键成员。为服务高职院校数字治理,需切实整合人才要素,培养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将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一方面,鼓励教师依托数字化资源开展科研工作,积极主动地将数字技术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培育数字化教学、育人、研发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学生的数字思维训练,为学生供给数字化应用场景,培养学生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与终身学习能力。
3.要素驱动:创新性要素投入培育科教融汇新动能。创新性要素的投入强调高职院校应在最大化区域内部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与外部资源、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以培育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新动能。创新主体要素是指与区域创新发展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要素是指区域创新所需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等;创新环境要素主要包含政策引导力度、产业发展环境、创新文化氛围等。创新主体要素、创新资源要素与创新环境要素三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凝聚创新主体要素以构筑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组织体系,能够实现创新资源要素与创新环境要素的高效流动与合理配置,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效能的进一步释放。
要素资源的聚集与共享是深化科教融汇的必要前提。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不局限于高职院校与科学技术的内部联结,更多的是关注与外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要素间的合作,以及对创新主体所提供的资源要素进行整合与重组,如将政府营造的良好创新氛围,高职院校、科研院所供给的人力资源,行业企业拥有的信息、技术、资金支持等创新要素与产业相对接、与创新需求相匹配,进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与转化。
创新环境要素间的协调互动是加强科教融汇的关键要义。创新环境是影响创新主体在创新活动中彰显个体优势、做出行为决策、提升创新效能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能够助力高职院校与科研院所、产业主体之间建立联结,增强高职院校对产业发展环境的认识,促进高职院校借助科研平台加强对技术发展状况的把握以及对高端技术空白地带的寻求,减少创新主体间因创新信息不对称、创新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导致的创新体系与创新绩效脱节,从而提升高职院校的科技创新效率与创新水平。区域创新文化氛围的营造有助于推进开放共享、和谐稳定的创新环境构建,进而引导高职院校等创新主体挖掘区域文化特色、凝聚产业优势、强化科技支撑,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科教融汇新生态。
二、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的运行机制
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作为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系统,需建构起优势互补、功能互通、任务互依的责任分工体系,打造以推进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变革、科教产合作格局搭建、科研成果转化为核心功能的运行机制,形成资源聚集、创新协同与成果共享的良性循环生态圈。
1.加强双向耦合效应,推进学校办学模式革新。科学技术赋能高职院校实现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应以高职院校办学模式革新为基点,发挥高职院校与科学技术的双向耦合效应。
高职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资源为核心、以科研项目为牵引,建立“应用研究+人才培养”相融合的办学模式。
第一,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加快实现实训教学基地的数字化升级与改造;打造与产业需求相对接、与实际生产岗位相一致的集教学、科研、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平台,将科技资源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为学生创设智能化、数字化的学习情境。
第二,将科技创新理念、成果引入课堂教学与实践育人的各环节,以项目剖析、问题解决为主题开设自主探究式课程,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思维。尤其是应以科研项目为引领开展教学工作,鼓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应用研究与实践探索,深入探究产业发展所需的新技术、新知识,着力解决教学与科研相脱节的问题。
第三,丰富“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育人形式。高职院校应融传统课堂于实践教学中心、科研平台、竞赛实践活动之中,为学生创建真实的、前沿的赛创空间实践,联合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能力发展、思维训练为目的的开放式竞赛活动,将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融入竞赛项目中,将隐性的创新知识与显性的实践知识相融合,打造出集教学、科技创新、竞赛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而提升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优化组织网络结构,打造科教产合作发展体系。
基于多元主体的共同目标追求与合作意愿,有效整合分散主体力量,优化科教产组织网络结构,打造开放包容、资源整合、分工协作的动态组织体系,最大化增进科教产合作效能,是打造科教融汇共同体以应对外部环境挑战的应然抉择。
高等职业教育科教融汇涉及科技、产业、教育等多元复杂领域,需建立“科—产—教”相衔接的合作发展体系,实现科技、产业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第一,以新兴战略产业、未来重点行业为抓手优化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设置,聚焦科技研发方向。社会经济形势与产业发展需求能够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提供重要依据。高职院校要与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以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与发展趋势,并根据企业传递共享的有效信息资源对专业课程内容进行动态化调整,构建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对接的专业课程体系;加快推进传统专业的转型升级,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优先建设与新兴产业、紧缺产业领域相对应的实训基地,创建承载相关领域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工作的功能平台。
第二,与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构建具有协同性、凝聚力的科技创新团队。高职院校要联合科研院所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理论与实训课程、制定考核评价制度等,及时与科研院所就技术研发难题进行沟通与反馈;鼓励教师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发与完成科研项目,深入学习科研院所的科学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在项目式教学中激发学生的科学研究兴趣,指导学生参与应用研究工作。
第三,协同企业、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共建科技创新平台。高等职业教育要切实推进科研工作的落地化、实效化、前沿化,就必须与企业实际需求相契合。高职院校应坚持以服务企业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为导向,积极引进企业、科研院所的高层次科研人才,共享其前沿性技术创新成果、先进技术与高新技术设备等资源,共同建构面向企业需要、创新要素聚集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该平台的建立旨在集中开展应用研究,积累多元主体的科技研发优势,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为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与应用提供支撑。
3.提高科研成果转换能力,畅通多元转化渠道。
面对高职院校前期科技创新动力不足、质量不高、后续市场转化衔接不畅等问题,应尽快推进科教产政协同创新体系的建构,全面提升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的协同创新水平,加强需求传递、成果创新、市场反馈等各环节的沟通以及职能分工,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第一,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时效性、应用性、产业性等特征,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把握产业创新趋势,从市场需求出发进行项目研发,并协同多元创新主体推进研发产品的市场化应用与规模化生产,最大程度发挥科研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高职院校要由“孤军奋战”开展科研项目向校企协同推进科研项目立项转变,建立完善的市场反馈机制,用以对科研创新成果进行检验与反馈。
第二,高职院校需完善科研成果创新与转化的激励机制,切实增强科研人员参与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通过给予科研人员更多项目自主权与资金支持,提升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最终收益中的分配比率。鼓励科研人员积极主动以技术入股、专利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在实现项目研究成果与企业需求相对接的同时确保成果后续转化进程有效推进,联合科技创新主体从本质上推动创新链上的科学发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从简单的线性模式过渡到深度融合模式。
第三,高职院校要牵头开设专门的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畅通科研成果转化通道,在科技创新主体科研成果创新与转化之间搭建良好交流互动平台。一方面,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可在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将科研成果产出进行对外展出,并能及时对转化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市场反馈结果进行改善与调整。另一方面,企业可基于自身建设需要选择适切科研成果进行市场交易,并负责后续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工作。总之,需明确高职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职能分工,形成高覆盖、跨领域、受众广的科研成果转化体系,以实现各类科研创新要素的集聚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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