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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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委负责人对《意见》及加快推进新时代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1.《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推动研究生教育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四为方针,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人民群众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等最前沿,培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人才。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学科课程设置,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加强国际合作,着力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729日,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定位,突出字,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分类培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严格质量管理,推动研究生教育新发展。

二是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对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市正处于推进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挑战,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性、重要性更加凸显,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更为迫切。

927日,天津市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推进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工作。会议指出,要站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的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找准研究生教育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推进新时代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我市新动能引育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天津市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2013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来,天津研究生教育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天津发展需要,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市战略,以双一流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但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对研究生教育规律的认识还不到位,对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要求的内涵理解不到位,还存在片面追求学位点扩张,规模驱动现象;坚持四个面向要求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天津市经济发展需要、突破卡脖子技术、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的能力不足,学科建设还存在指标驱动的现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分类培养、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体系还不完善,基础学科保障、导师指导能力、师德师风建设仍需加强等。

2.《意见》出台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两个大局,坚持四为方针,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之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是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围绕打造我国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目标,推动研究生教育更好服务新动能引育和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

三是明确到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的目标,培养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素养深厚、创新与实践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显著提升,建成具有天津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市。

3.《意见》提出了未来研究生教育的建设任务有哪些?

答:《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28条主要建设任务。

一是提升立德树人成效。一要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二要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三要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持续实施天津市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十百千万建设计划。四要加强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完善科学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体系,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二是推进学科专业调整。一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全市高校学科建设规划,促进交叉学科融合发展,建立学科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二要实施顶尖学科培育计划,强化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源头供给;聚焦天津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围绕产业图谱实施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促进高水平成果转移转化。三要突出学科育人导向,把人才培养成效作为检验学科建设水平的根本标准,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三是优化考试招生制度。一要差异化扩大招生规模,全市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重点向现代产业体系领域,及公共卫生、重症救治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相关领域倾斜。二要引导高校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研究生招生计划调节机制。三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权重,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四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一要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把研究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分类构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二要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与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共建联合科学研究中心、重大研究平台和研究基地,推进本研衔接、硕博贯通培养。三要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聚焦智能科技、航空航天、信息技术创新等关键领域和细分领域,打造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四要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完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编选用的审批机制,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在市级教学成果奖中单独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五要加强系统科研实践,完善研究生助课助教制度,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六要强化培养环节质量监控,畅通分流渠道,完善研究生学业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七要强化就业创业指导,为特长人才的成长留出通道,加强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八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尖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鼓励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完善来华留学生管理体系。

五是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一要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制定全面的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健全导师评价考核体系,评选天津市高校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二要建强专业学位导师队伍,打造双师型导师队伍,大力推行双导师制。三要加强导师岗位培训,构建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日常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常态化分类培训制度。

六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一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合理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二要加强外部质量监督,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三要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构建以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为核心的多元多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七是落实条件保障措施。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二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研究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要改革完善奖助体系,各高校建立校级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四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强化管理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人员培训。

4. 对下一步工作有何考虑?

答: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以《意见》为引领,形成了天津市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的“1+4+10”落实举措。

一是印发《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建设任务和总体要求。

二是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是从上述四个维度着手梳理了十大专项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化落实:

第一,聚焦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结构,强化学科导向,实施天津市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顶尖学科建设计划、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

第二,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研究生课程改革计划、研究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

第三,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导师队伍结构优化计划、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能力提升计划。

第四,着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实施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机制建设计划、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计划。



发布于:2021年07月01日 04:00:0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