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政策解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教育部办公厅颁布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内容将对本次申报工作进行解读。
一、本次申报工作都包括哪些学科?
本次申报工作涵盖以下29个学科:
二、本次申报工作都包括哪些奖项
本次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三、本次申报工作对申报者有什么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对申报者有以下几点要求:
1.申报者应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
3.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四、本次申报工作对成果有什么要求?
1.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本届参评的形式包括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四类。
五、本次申报都包括哪些流程
1.申报方式: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申报网站: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3.申报时间: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2月28日网上申报截止。3月6-8日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①申报评审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2022年新版本申报表。
②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
③申报一览表: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
以上内容便是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政策解说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各位教师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