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2022年“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政策解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面内容将对本通知文件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本项目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本项目的申报人都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本项目的申报人分为国内申请人和国外合作者,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2.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
3.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4.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个项目。
三、申报本项目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本项目都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申报本项目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 8月28日前,请项目申请者将《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科技处邮箱kyc@tcu.edu.cn。
2. 8月29日,学校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市教委进行形式审查。
3. 9月10日,市教委公布形式审查通过名单。
4. 9月20日前,申请者使用学校账户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pdf格式《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
以上就是教育部 2022年“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政策解读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各位教师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