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启动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众师云小编就该通知作了政策解读:
一、本次提名工作的提名奖项有什么奖种?
此次提名工作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奖项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
二、本次提名工作被提名者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各提名奖项对于被提名者的要求不一,其中:
1、突出贡献奖的被提名者要求是从事自主创新工作并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2、自然科学奖的被提名者要求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另要求被提名者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公开发表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专著,且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
3、技术发明奖的被提名者要求是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且已获得发明专利的个人,要求相关成果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卓有成效。
4、科技进步奖的被提名者要求是拥有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个人和组织。相关技术成果要求在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问题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卓有成效。
5、科技合作奖: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或组织。
三、本次提名工作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本次提名工作需要提交《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和提名书。
四、本次提名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1、 所有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2、获省科学技术奖的个人不得连续两年被提名。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要求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所属单位。科技进步奖要求第一完成单位是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含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4、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且至少有一篇在国内发表,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行。
5、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在2019年8月31日前开始应用,并按照提名工作手册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