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双一流”建设,推进治理现代化 ——关于《“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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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发布是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举措,是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和《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效补充,下面小编就对该评价办法进行解读。

一、评价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旨在加快“双一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评价办法实施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评价办法主要遵循四大原则:①坚持一流目标,关注内涵建设;②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③坚持分类评价,引导特色发展;④坚持以评促建,注重持续提升。

三、成效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成效评价由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和学科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角度考察和呈现高校和学科的建设成效。大学整体建设评价分别按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科建设评价则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

四、成效评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成效评价分成期中和期末两部分;在每轮建设中期,只需要建设高校开展建设高校自我评估;在每轮建设期末,由建设高校进行自我评价,教育部委托相关机构提出初步评价结果,再由“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最后“双一流”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价意见,综合研究,确定评价结果,上报国务院。

五、评价结果有何应用?

成效评价结果采用多维多样化呈现机制,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减少支持力度。

发布于:2021年09月22日 08:51:18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