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市领导要求,由我委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政策解读如下:
问:我市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教育和人才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国务院印发出台了《意见》。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的设定上与《意见》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我市《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实际,在落实中央工作部署基础上,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市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针对我市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部署,使产教融合工作更好地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目标服务。我市出台《实施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制定《实施方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并曾多次强调“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当前,我市人才的教育供给和产业需求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可以说,深化产教融合,是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非常迫切的任务。
其次,制定《实施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和人才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2015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强调“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产教融合已成为近年来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方针,是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第三,制定《实施方案》是适应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带来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等新经济蓬勃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创新性、实践性需求日渐渗透融入到人才培养各个环节,迫切要求学校开门办学,创新教育培养模式、组织形态和服务供给,将教育内容向社会延伸,加快校企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就是要更好发挥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第四,制定《实施方案》顺应了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前进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当前,我市正在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成为教育发展的中心主题,必须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深化产教融合,就是要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教育治理模式转变,引入企业等主体参与办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作用,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现代化,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中提高教育质量。
问:我市当前深化产教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答:当前我市产教融合发展还面临不少瓶颈和制约因素,比如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着“两张皮”问题,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格局尚未根本确立。教育资源规划布局、人才培养层次、类型与产业布局和发展需求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技工、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居高不下,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微观层面,校企协同、实践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尚未根本形成,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企业参与办学,特别是参与高等教育办学积极性不高,“重理论、轻实践”问题普遍存在。政策层面,缺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体性、系统性政策供给,激励保障服务还不到位,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各负其责、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尚未健全。
问:制定《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答: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我们紧紧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建设目标,将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同时,将落脚点放在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服务供给,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就业创业,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与就业市场、企业需求、创新创业直接相连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重点聚焦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以及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构建产教融合一揽子政策体系。宏观上,发挥好政府统筹作用,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微观上,促进人才供需两端相向发力,引导产业需求融入人才供给,促进产教融合供需对接,支持校企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政策上,着力完善体系,落实《意见》关于投资、财税、用地、金融等要求,形成激励保障协同支持,强化组织实施。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总体原则
答:深化我市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总体发展格局,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服务建设“一基地三区”,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各环节,贯穿人才开发全过程,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服务需求,优化结构。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创新教育组织形态,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三是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在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方面,一是统筹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优化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三是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四是构建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五是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
在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方面,一是拓宽企业参与途径;二是深化“引企入教”改革;三是加大生产性实习实训;四是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五是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六是激发骨干企业引领作用。
在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方面,一是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二是深化产教协同育人;三是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四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五是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六是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在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方面,一是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二是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
问:《实施方案》在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建设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具有天津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行业办学优势,完善“五业联动”的运行机制,带动职业院校密切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建设20所左右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职业院校,建设并实施100个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和完善国家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制作中心、国家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等“国字号”项目建设。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强我市对口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扶贫。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衔接机制。鼓励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探索“双栖型”师资培养。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服务“走出去”的企业,继续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在海外设立“鲁班工坊”,设立“鲁班工坊研究与推广中心”。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