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解读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育思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了广东省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下面就让小编带着大家对这篇通知进行解读。
一、有哪些人可以申报?
申报人须是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学校和机构、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的教师、教辅人员和其他个人。
二、此次评选共有哪些奖项?
本次评选工作设置了以下奖项:①特等奖15项(奖金10万元);②一等奖50项(奖金5万元);③二等奖100项(奖金3万元)。
三、对于被评选教育教学成果有什么要求?
本次评选对于申报的教学成果有以下要求:
1.成果内容:要遵循社会和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律,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教育的层次和特点,具备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2.成果形式:教育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
3.成果质量:
(1)特等奖评选要求: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特别重大的突破,实践经验不少于4年。
(2)一等奖评选要求: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实践经验不少于4年。
(3)二等奖评选要求:在教育教学理论或教育教学实践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实践经验不少于2年。
四、教师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参与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公文(纸质1份和盖章pdf扫描件)。
2.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纸质1份、盖章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
3.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纸质1份和word电子版)。
4.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纸质 1 份、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
另外,需要搭建申报网站,在教学成果奖评审专栏上需提供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时使用。
五、对于此次教育教学成果有什么注意事项?
已经获得过国家和省教育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结果不能重复申报,不得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