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之高水平职业院校申报条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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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高”建设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此次计划将遴选不超过5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名额有限,申报条件也很严格,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院校应为申报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办学定位准确,优势特色鲜明。

二、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实力强大,专业建设基础好,师资队伍水平高,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高,社会认可度高。

三、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果显著,尤其是已推行 “双元制”、现代学徒制等新型教学模式与完成产业学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创新创业基地、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校企共建平台建设的学校竞争优势更明显。

四、学校专业设置与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最好是能够有效对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三大重点领域以及旅游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大重点产业。

五、学校治理水平高,学校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科学,内控机制健全,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校级专家委员会;建立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三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

六、社会服务能力强,对区域发展贡献大,在服务“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近五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0%。

七、学校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6项:

(1)近两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或联合主持过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

(4)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省级骨干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6)近五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

(7)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了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近五年获评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项目(包括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

(10)建立了校级质量年报制度,按要求发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①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②在招生中有虚假宣传和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③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④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以上就是参与2021年海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申报的具体条件,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发布于:2021年12月28日 11:41:4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