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之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条件解析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双高”建设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打造一流专业和一流师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此次计划将遴选不超过15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名额有限,申报条件也很严格,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专业群所在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定位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产业以及民生的专业领域的专业更具竞争优势。
二、专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具备一定的同行业企业合作的合作经验,并且拥有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和专利。
三、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至少由3个专业组成,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其中至少3个专业存在共享的合作企业、用人单位、专业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任专业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突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
四、专业群师资力量雄厚,原则上需具备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拥有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省级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骨干专业负责人;或近五年专业群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专业群内“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有一定比例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五、教学资源完善,拥有符合标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群课程体系。专业群内需建设有教育部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生产性实训基地或省级职业院校专业群实训基地、设区市共享的专业实训基地,同时信息化教学资源丰富,至少拥有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或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六、专业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需达到500人以上,其中专业群核心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同时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要求近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七、学校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4项:
(1)近两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或联合主持过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
(4)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省级骨干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
(6)近五年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等竞赛);
(7)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了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近五年获评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项目(包括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
(10)建立了校级质量年报制度,按要求发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近3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及其专业群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①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②在招生中有虚假宣传和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③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④在政府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以上就是参与2021年海南省高水平专业群申报的具体条件,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