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
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育教学成果的深度凝练和最佳表达,能够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历了两年的等待,2021年广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如约而至,那此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带你来看一看。
首先申报2021年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成果须经过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属教学单位或者各教指委在推荐限额内组织初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2.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教学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3.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贡献。
注意: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因此,小编建议至少需要提早2年开始实施教学,以便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教学的检验年限。
符合以下情况的成果会优先推荐,小编鼓励大家要把握机会,积极参与哦。
1. 一线教师取得的成果
2. 区域合作、多校合作、校企合作或其他多单位联合完成的成果
3. 已经被验证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4. 注意:已获得过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成果也不得多途径重复申报。
另外教材成果奖采取推荐限额,每个学校分得的申报名额有限,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师,该成果不占用学校限额指标,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
1.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教学名师
2.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3.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且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
注意,2019年已使用过额外指标的教师,本届只能用学校正常推荐名额。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老师们有帮助,祝愿各位老师都能顺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