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3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试点免评审给予青年项目支持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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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为加快培育青年科学家和青年科技人才,根据《厦门市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厦门市首次加入研发机构的优秀博士开展“免评审”直接给予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创新项目支持的试点工作,决定2023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试点免评审给予青年项目支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免评审”的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全职受聘于试点单位的科研人员,在厦门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与试点单位一致,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出生日期晚于1988年1月1日(含),即35周岁以下。
(二)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以及厦门市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
(三)已获得博士学位,且授予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2)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
二、本次“免评审”的试点单位有什么要求?
三、如何申请“免评审”的资格?
5月22日前,可在申报系统上已提交的青年项目申请中进行选择,提交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均作为独立文件在申报系统“七、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中上传。
四、本次“免评审”项目补充材料有什么要求?
综上,本次通知解读完毕,希望对老师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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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年05月19日 17: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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