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解读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本文将对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进行解读。
一、奖励范围
(一)评选范围
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申报对象
如图所示:
二、网上填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之间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通过系统填写生成,每项成果均需填写申报书,提交成果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三、成果要求
申请本届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图所示:
四、申报程序
具体内容如图所示:
五、成果推荐
推荐原则如图所示:
注意:如推荐现任校领导主持的成果,其数量不得超过所在推荐单位成果总数的20%。
六、成果评审
本次申报分为网上公示、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三部分,具体内容如图所示:
七、资格审查及异议处理
(一)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通过,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实名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
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信息。
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信息。
八、材料报送
需要报送的材料如图所示:
九、其他事项
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以上就是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解读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各位老师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