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目标的分类方法理论
教学目标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将能做什么的一种明确的,具体的表述。而教学目标的达成效果依赖于教学目标的确立和实施,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分类目标,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布朗姆和加涅的教学目标理论。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以布鲁姆为代表的美国心理学家提出的。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布鲁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具有两大特征:一是具有可测性。认为制定教育目标不是为了表述理想的愿望,而是为便于客观的评价。二是目标有层次结构。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技能领域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目标体系。其中,他的认知目标分类影响深远,新课改的“三维目标”就是源于布朗姆的教学目标分类。
教育目标分类理论
加涅是继布鲁姆之后,又一位对目标理论有重大影响的心理学家。加涅根据学习结果对教学目标分为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态度和动作技能。五种学习结果间具有相互支持关系,分为必要性前提条件和支持性前提条件。
必要性前提条件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先于终点目标的学习而获得的,必要性前提条件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先于终点目标的学习而获得的。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系统为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提供了可以操作的各层次的具体标准,有利于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但是该分类系统中并未涉及到知识的本质,并未阐明知识和智慧技能是怎样习得的,对于导学和导教确实有困难。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不仅有助于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还可以指导教学方法的选择以及学生的学习,有助于导学和导教。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与布鲁姆目标分类各有其特点,都分别对教学设计起到的指向的作用,近年来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理论因其重视学习过程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