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工作通知的解读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要求,2021年5月底前需完成国赛作品报送工作。因此,竞赛官方发布了相关通知。下面将对比赛通知进行解读。
一、作品申报要求
本届竞赛对参赛选手及作品的要求如下: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二)申报作品中涉及的学校、院系等名称(含LOGO)必须隐去,但是作品及附件中参赛学生的姓名要保留。
(三)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进行评审。
(四)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五)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但如学校只招收研究生的,或只有1件作品参加全国竞赛的,不受作品比例限制。
(六)在本届竞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或进步显著奖的学校,可以直接报送1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直通全国竞赛渠道不做累加,但上届比赛中获得这两个奖项的学校在本届不能。
(七)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或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方式
本届竞赛的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为主,纸质申报为辅
作品申报时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17:00
三、申报程序
本届竞赛的申报程序如下图:
四、关于“累进创新专项奖”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累进创新专项奖”的申报要求如下:
1. 申报作品须为参加过第十五届或者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竞赛的作品。“累进创新专项奖”获奖作品从本届竞赛入围终审决赛作品中产生。该奖项不计入总分。
2. 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符合下列一条或几条:
3. 参赛团队可以为原参赛团队中继续在本校深造的学生,也可以为继续进行原团队工作的在校学生(认定标准与“挑战杯”竞赛章程相一致)。
(二)申报方式
“累进创新专项奖”的申报方式如下图:
以上就是本届竞赛通知的全部解读内容,预祝大家在比赛中取得满意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