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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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已启动,下面小编将对比赛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参赛对象

(一)普通高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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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院校学生: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可参加。

(三)其他要求

1、每个学校通过省级复赛推荐入选全国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每个组别至多2个;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

2、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优秀项目,获得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不占每校6个项目名额)。

 

二、参赛要求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赛制和赛程安排

竞赛设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

具体安排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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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赛形式

参赛形式要求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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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赛项目申报

按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分类申报,每所学校限参加一类。

申报项目设置了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六、奖项设置

(一)本届竞赛的奖项设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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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还设置了学校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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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奖项的设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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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规则:每校取获得奖次最高的6个项目计算总积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全国组委会综合考虑予以最终评定。

 

七、其他事项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投诉期。竞赛接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的实名投诉,并由投诉者提供与投诉内容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接受匿名投诉,全国组委会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本届比赛通知的全部解读内容,预祝大家在比赛中取得满意的成绩!

 

 

 

 

发布于:2023年03月07日 09:48:26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