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要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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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一个核心


课堂教学培育学科核心素养的逻辑起点是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制定要聚焦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教师在备课前要深入研究课程标准,研读学科核心素养的内容维度、内涵要义、内在联系,学习专家学者名师对学科核心素养的内容解读、理念解析、策略解说等,明确核心重点,把握实践要求。


制定聚焦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一定要走出知识理解的窠臼,以反映学科特质、学科结构、学科情境的知识为教学载体,以真实情境下的知识迁移、创新运用为策略途径,以思维方法与思维品质的实践与提升为目标导向,以关键能力、必备品格、正确价值观的提炼与升华为价值追求。因此,教师在备课时要将学科核心素养进行整体分析与解构,找到学科核心素养与具体教学目标表述的结合点,整体的素养目标通过分层次、分阶段的形式具化到每个教学单元中,再细化到每堂课的教学目标中。需要注意的是,在表述聚焦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时,切忌强求面面俱到兼顾学科核心素养的所有维度,更不要将学科核心素养与教学目标一一对应表述,造成教学目标的笼统、死板、无效等情况。



厘清两个关系


科学、规范地制定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需要厘清两个关系:一是“三维目标”与“核心素养”的关系,二是“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如果说从“双基”到“三维目标”是颠覆性的本质改变,那么从“三维目标”到“核心素养”则属于深化提升、进阶升维。三维目标是核心素养的前提和基础,二者都强调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学科知识的迁移与实践运用,都注重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的培养,都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关注创新精神、思维品质、审美创造的培养和提升。核心素养不是否定颠覆三维目标,而是继承与发展、深化与跃升,核心素养更加关注“人的发展”,准确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从深度和广度发展了三维目标背景下的教育精神和实践理念。因此,在表述指向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时,要打破三维目标的三个维度,从立体结构的三维转变为开放多元的多维,要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进行综合性表达。


制定教学目标还要正确处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教师要站在课程的高度来教学,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要有课程意识,应该深读课程标准、精研核心素养、把握教材特点、统整单元重点,将学科核心素养的课程目标细化分解、分级传递,进而贯通课程目标、学段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准确把握各层级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形成“大目标统领小目标,小目标为大目标服务”的整体。站在课程的高度制定教学目标,也就自然而然居于教材之上审视教材,这是对教材本身整体性、全方位、深层次的把握,进而逐渐建构自己的课程思维和课堂范式。



规避三个问题


制定并表述教学目标,需要注意规避三个问题:一是主体不明,比如“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受到/使学生掌握……”等,此类教学目标从教师的角度出发,针对的却是学生的学习结果,导致教学目标行为主体不明的错位现象;二是含糊笼统,比如“通过学习……培养学生……的能力”“通过对人物的品析,学习他的……精神品质”等,又如革命文化题材的课文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小说单元的课文教学目标就是“梳理故事情节、概括人物形象、归纳小说主题”等,这样的教学目标表述千篇一律、模式固化;三是盲目照搬,比如在表述上追求“高大上”,直接套用课程标准的内容或核心素养的表述,但是只注重了形式上的模仿,忽略了实际教学中的可行性和针对性,让教学目标成为花瓶一样的摆设。



写清四个要素


构建符合课程标准、聚焦核心素养、切合单元要求、突出课时重点、重视学生学情、关注教学评价的素养融合式教学目标,需要从精准规范的表述做起。规范的教学目标由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等要素组成:行为主体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行为主语可以省略;行为动词是教学目标制定的关键,应使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测且具有指向性的动词来表述,如“解释、概括、诵读、复述”等,建议少用或不用“体会、感受、了解、掌握”等笼统含糊的行为动词;行为条件是指学生在一定情况或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阅读拓展材料探究”“通过小组讨论”等;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学习达到的预期效果,如“能准确说出”“能清楚表达”“能客观评价”等。


发布于:2023年02月28日 17:55:43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