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教育部“双一流”计划教育改革?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高校和学科数量都有所增加,涉及高校从140所增加到147所,新增的7所高校分别是:山西大学、湘潭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对整体发展水平相对一般,可持续发展能力、成长提升程度都不突出的15所高校的16个学科,进行约谈,并给予公开警示/撤销调整。本轮动态调整中,广东省成为“最大赢家”,新增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上海、湖南、山西等省(市),各新增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深圳市、湘潭市也终于迎来自己的第一所“双一流”:南方科技大学、湘潭大学。北京、江苏、上海依旧分别以34所、16所、15所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数,领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由于双一流政策要照顾很多高等教育落后地区的学校、一些在行业领域较有影响的学校,要控制和差别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数量,目前的名单带有明显的政策平衡的色彩,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非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不够公平,缺乏对于学科生态系统构建的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许多非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比很多其他高校的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平要高很多,而一些学校特别是一些专业性学校可能集中全校优质资源扶持个别学科,在个别学科形成等某些数量型、统计评估指标型、展示现象型、空降人才型优势,致使双一流把学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质量水平作为基本依据的政策导向流于形式、偏离内涵实质。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分布也让人疑惑,材料科学与工程入选次数30次,占工程类学科布局180次的16.7%,是现在最热门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次数12次的2.5倍,化学入选次数从25次降到22次,占基础学科布局59次的37.3%,仍然是物理学入选次数从7次增到8次后的2.75倍。以学科为基础是建设一流大学的规律之一,片面发展个别学科是不符合建设一流大学规律的。“双一流”建设应当坚持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对标全球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水平,努力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对“双一流”建设高校都应像先行赋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校学科建设自主权一样,严格总量控制、确保总体稳定,优化调整、适当减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数量,应尽快选择一小批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赋予一定的自主建设学科的权限,学科建设可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建设数量在现有基础上严格总量控制、自主确定优化。任何强势学科都是需要其他学科做支撑的,在高校学科建设的引导上,应该更多强调学科间的相互帮扶和交叉融合,尽快赋予优势建设高校学科建设自主权,允许学校拿到资源后,更加自主地确定学科,并可在相关学科间分配和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