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职院校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同构共生路径的分析
将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是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同构共生的重要路径。坚持以劳动教育为抓手,培育学生的劳动精神和专业劳动技能。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同构共生需要直面难点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具体而言,需要在教育目标、课程体系、教育方式、师资队伍、评价体系等多方面共同着力。
一、设计“进阶式”教育目标
职业院校开展专业教育需要强化学生劳动精神、劳动能力的培养,否则培养出来的很可能是眼高手低的空谈家。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劳动教育应摆在关键位置,劳动精神和敬业精神要成为人才培养重要目标。要摈弃对专业教育目标的狭隘化理解与功利化认识,结合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规律,在专业教育中循序渐进地融入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培育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习惯、劳动能力,形成一体的“进阶式”专业教育目标观。要以培养学生敬业合作精神、责任诚信意识等优良品质作为专业教育的基础目标。在此基础上,将教育目标进阶为专业意识、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养成,从而切实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开展专业性劳动的能力和水平。专业教育彰显劳育导向,是提升专业教育质效、开创劳育新局面的重要路径。
二、设置“呼应式”课程体系
作为面向全体高职学生的通识性教育,劳动教育可充实“基础性”专业课程和“拓展性”专业课程,结合专业基本素养、专业教学、就业指导、科技创新等,开发“劳动+”课程体系。通过构建劳动素养课、劳动专业课、劳动就业课、劳动创新课,实现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呼应。如此,劳动教育不再局限于劳动素养领域,还能衔接未来就业创新,并且能不断发展完善。比如,在专业教育启蒙阶段,开设劳动通论等通识类课程,使劳动教育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相呼应,促进学生明专业之道,晓劳动之理。在专业教育提升阶段,劳动教育与“拓展性”专业课程同构,结合各专业课程特点强化劳动品德、劳动精神和劳动法律意识培育,让学生认识到,劳动不仅让自己安身立命,还能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培养学生勤动手、勇探索、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助推其更好地进行专业学习。
三、创设“贯通性”实践体验
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都倡导“贯通性”实践体验。“贯通性”教育注重构建纵向衔接、横向一致、内在统一、形式联合的课程体系框架,强调从基础、提高、拓展三个方面建立上下贯通的课程内容体系,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教育推崇“做中学”,强调知行合一,“做中学”教育理论具有贯通性特点。劳动教育同样需要通过“贯通性”实践,使学生通过“做中学”增进知识、获得技能,培养劳动情感。“贯通性”实践以螺旋式上升的方式作用于学习过程中,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具体体验—观察反思—抽象化概念—主动检验。“贯通性”实践体验教学可以有效解决专业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知识技能与社会需求脱节问题,同时提供情境化学习氛围。比如,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文秘专业提供“贯通性”教学实践体验:第一步,学生在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分类和整理案卷档案材料,体验真实的劳动实践;第二步,法官和书记员对学生的劳动实践成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学生进行观察反思;第三步,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学生在实践反思后进入理论再学习;第四步,理论学习后的再次劳动实践。
四、建设“一体化”师资队伍
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同构共生,要求“一体化”建设师资队伍。一是打造“双师型”队伍,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机制,引导和鼓励专业课教师深入行业(企业)一线,开展劳动生产实践,参与劳动生产管理,进行产学研发;二是融合劳动科学与专业教育培训,打造既懂劳动教育、劳动科学,又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师资队伍;三是引进行业(企业)专家赋强教师队伍,推动建立各行业领域的大国工匠、劳动模范、行业专家、优秀企业家等各类社会精英进校兼职机制,实现在行业精英的示范引领下,一体化培养具有专业劳动意识、专业劳动精神、专业劳动技能的教育师资目标。
五、构建“科学性”评价体系
《纲要》指出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需要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一是要实行评价多主体融合。评价组织可由教师、辅导员、实践(企业)导师、学生等多方构成,各评价主体针对专业课程中的劳动教育形式、内容,劳动教育与专业紧密度等方面进行独立评价。二是要实行评价多向度融合。评价时不同主体要有所侧重,比如教师侧重于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在劳动生产实践中的运用情况进行评价;实践导师应侧重于对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各类劳动实践中学生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谨细致等劳动品质养成情况、专业劳动技能水平等进行评价;辅导员则重点关注学生参加专业性劳动实践的积极性,对学生劳动行为的变化进行评价。最后,评价各方主体进行合议,形成具有指导性的评价意见。三是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统一。既要对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内容同构、教学方法手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过程性评价,又要关注不同种类课程与劳育同构所要达到的教育目标的差异,对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同构的理想目标进行有区分的结果性评价。四是实行多样性评价方式。在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同构情况评价中,要尽量采用明确性评价、自我评价、表现性评价、鼓励性评价,从而不断激发学生参与专业教育与劳动教育同构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专业课程质量及其劳动教育效果的正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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