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33 阅读
0 点赞
0 推荐
根据《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在驳回专利申请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被驳回的原因,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向专利权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1、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专利局通知其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
2、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4、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推荐阅读:
本文链接:
发布于:2022年12月06日 10:48:01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