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职业院校教师职业倦怠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职教法,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新职教法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要求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并会促进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同时也会给予职业院校教师应有的尊重,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社会地位。
二是丰富职业院校学生的上升通道,增强教师教学的成就感。加大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审批力度,在专科层次职业院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的成就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保障职业院校教师的权利,加大教师培训的力度和实用性,让教师不再产生本领恐慌。新职教法强调“国家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提高其专业素质与社会地位……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
因此,职业院校必须严格落实并给予充分的支持。例如,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赋予教师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加大其参与教学改革、实践创新、学术交流的机会,保障教师群体在职教改革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职业院校教师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应与时俱进,具有紧密性、相关性、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优化培训激励机制,确保教师本职专业教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适当减轻其教学和科研的压力。
二、优化学校管理模式,激励与“减非”并重
一是优化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将教师的工资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引入过程性评价体系,从教师实践、教师教科研工作能力等诸多层面进行评价,确保评价指标的全面性、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开职称晋升的条件,增加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的名额,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优化校园管理模式,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职业院校要在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上下真功夫,实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制度留人,构建职业院校教师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教育共同体,让职业院校教师人人显身手、个个能出彩。加强学校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建设,在和谐的教学环境中提升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学校领导应以人为本,尽力协调解决好教职工困难,使其把更多精力用于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工会要加大对教职工的关心和关爱,以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教师的归属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缓解他们的职业倦怠。
三是优化教师教学任务,主动为教师“减负、减非”。一方面,学校应按照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方案要求,贯彻落实生师比要求;通过运用多种教学媒介、引入企业兼职教师等方式,统筹安排教师的课时量、工作量;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将教师从超负荷工作量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要梳理清查各项检查、验收评比、督导等工作,精简会议和文件,遏制住“文山会海”,取消重复数据上报,避免摊派过多教学以外的工作任务。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进行精准管理,为教师的职业定性、职责定位,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为非教学、非必需、非紧急专项工作进校园打造防火墙、隔离区,抵制各种侵占、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四是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欲望和能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教育主管部门加快加大职业本科院校的审批速度和数量,让更多学生充分感知其成才的外部环境和氛围正在不断提升;职业院校要让学校的教育和关怀落地有声,增强学生的体验感与获得感,使其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品行素养,与教师的教育教学形成正反馈,满足教师自我价值实现的幸福感,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应对倦怠情绪的能力。
三、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提高效能感
一是外化于行,强化专业技能,提升职业自信。在业务能力上,以学校“双师”为抓手,德技并修;在教学实践中,基于社会发展、学校发展及学生职业能力发展的需要,将自己的专业和产、教、研相融合,积极对待每次思政培训、业务培训、企业学习,并将培训与学习的成果第一时间落实并转化到教学实践中,全面提升自己的教学技能,树立职业自信。
二是内化于心,即做好自我调适。正视职业倦怠,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消减负面情绪,让压力成为前进的动力;及时适时与上级组织或领导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获得提升工作效率的建议与帮助;加强内在修养,多看书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丰富课外生活,开阔视野和心胸。
三是不忘初心,提高自我效能感。明确“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强调先育人、后传授技能。用高尚师德培养学生健康心灵,用职业实践传授学生专业技能,在实现学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同时,增强教师自己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自豪感、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