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课堂教学改革模式探索
宪法学素养的培养与法学其他学科有所不同,理论知识抽象,宪法规范所具有的原则性和最高概括性是基本的特点,法律体系中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及其不可直接适用性,使得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学生难以掌握和完全理解其内容和方法,从而制约着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因此,要在现有的教学时间里,在传授宪法学基本理论及方法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和法学技能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一下以培养学生法学素养和法学技能为目标的教学模式。
一、修订教学培养目标,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宪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就课程内容而言,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适用都是难点。为此,该课程的教学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培养法律思维,并能用准确的法律思维语言描述问题、解答问题;
(2) 训练学生的法律分析技能,使学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3) 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能运用宪法学法律思维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主动处理科学研究或生产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调整课程内容,增加学校选修课课时,丰富选修课内容。在教学内容和体系改革上,宪法学首先应以公民宪法权利为主线,突出公民权利的优先地位。使学生牢固掌握宪法理论,明确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和重要作用,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人权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了解宪法发展变化的规律,强调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性,从理论上拓展宪法学教学的广度和深度。其次,要进行跨学科课程整合,完善必修和选修课的课程体系。由于宪法是母法,涉及的教学内容众多,并且,由于目前宪法学为学期课,受到课时的限制,“头重脚轻”成为本科宪法教学中的普遍现象。对此,本项目将重点研究宪法与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等相关学科的交差内容,进行跨学科的整合,并完善课程体系。与此同时,应该大幅度提高选修课的比重,强化法学素养和法学技能的培养十分重要。选修课的现代化是法学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培养具有全方位工作能力法律人的体现,学生通过选修课领域的学习,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专长尽早确立未来的职业方向,而学校也可以通过选修课来强调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教学特色,不断创新,找到自己的定位。
三、突破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以问题式教学方法和案例教学方式为主要的教学形式。课堂教学改革是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面。目前,课堂讲授法仍是许多高等院校讲授宪法学课程的主要教学模式。这一教学模式的教学手段过于单,所采用的是教师讲、学生记的“填鸭型”教学模式,偏重于对概念与理论知识的讲解而脱离实践;学生学习兴趣低下,缺乏学习主动性,思维呆板,依赖性强,动手能力差,毫无创新能力,更谈不上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了。应该运用问题式教学方法和案例式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方法上,宪法学教学必须革新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宪法思维、公法意识和宪法实践能力。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宪法典的主要内容对其他法学专业课程都具有指导意义和基础作用。但是,由于宪法学课程理论性、政治性较强,内容较为抽象,不如实践性课程的实际应用性强,加之宪法典的部分内容又在中学时期有所了解,造成该门课程教师教学无味、学生听课无趣的局面。在以增强法学素养的教育价值指导下,要改变理论课教学过程中的尴尬局面,更应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主动性,使学生的法学素养和法学技能在教学过程中得到良性互动。对此,在宪法学教学中,着重突出问题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宪法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一,“问题式”教学法即把宪法理论先设计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自行查找资料进行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理论总结。通过该方法实现思维教学和知识教学的统一。
第二,虽然中国现在无宪法诉讼制度,没有现实的宪法审判案例,但并不代表在中国没有宪法事例,事实上目前中国存在大量的宪法事例。在教学中把这些宪法事例引人教学环节,可以让学生对宪法理论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同时又能够挖掘宪法学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价值。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的教学方法,对培养学生法学技能有实际意义。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注意案例教学只是一种辅助教学,毕竟中国还是成文法国家,根本不同于英美法系的案例教学方式,我们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通过这些实例的讨论和讲解,将理论教学与实际案例有机结合起来,缩短了宪法学理论和实际应用的距离,使学生确实感到学有所用。就目前国内很多教材来看,案例的设计还需改进,部分案例虽与现实生活很相近,但总有生搬硬套的感觉。
在教学手段上,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为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教学。在坚持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同时,将情景教学、俱乐部式授课的手段引入教学环节。特别是情景教学中的角色扮演,让学生通过对情景的理解去把握自身的角色及其要求,进而理解宪法的相关理论和知识,不但能够活跃课堂气氛,传授基本知识和理论,也能激发学生的宪法意识,培养学生的宪政观念。
四、培养实践能力,增加法学实务学习时间。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不仅要看基础理论的理解程度,还要看是否能应用到实际。宪法的有些概念、方法的产生、建立和发展与生活实际密切相连,而现实中的问题其条件和背景千差万别,一般无固定的法则可套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进行发现、操作和验证。只有让学生亲身经历解决一个法案的全过程,才能真正掌握宪法学问题的真谛。我们可以在课内或课外根据实际问题布置一些题目,然后利用模拟法庭将其展示出来,学生可以模拟为法官或控辩双方,探索使用适当的方法和技巧,分析问题,论证结果,再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提出改进方法,达到满意的结果,最终写出报告。这样,学生从心理、智力上经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使法学素养和法律技能得到培养。同时,各个成员间也会相互交流、相互探讨,提高了学生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发展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另外,还可在假期增加实践机会,通过法律文书的编辑校对、司法实务的法律写作、法律援助等形式提升法律技能。最好能通过法律专业课程设置,将学制浓缩到前三年,最后一年全部进行法务实践。
五、改变考核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目前,很多学校对学习成绩的考核主要分为两部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一般采用学生的出勤率、作业成绩等为依据,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为此,我们认为,还应采用不同的方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能力,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比如,讨论教学时,对积极发言且有一定见解的学生给予鼓励加分。部分章节课后布置团队合作作业,让学生自己查资料,联系实际,结合自己团队的观点,以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完成作业。教师对优秀的作业进行点评,或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辩论,表达己方观点等。通过这些练习,不仅可以激励学生独立思考,使学生充分发挥其积极主动性,巩固以前所学的知识,还能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六、探索多种形式,开启学生的创新能力。宪法学中的基本定理和方法虽然早已出现和成型,但随着社会生活以及其他科学的发展,在许多领域新的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因此,教师除了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课程内容的讲授外,最好将与本门课程有关的最新成果结合教材引进课堂,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能站在更广阔的角度理解所学课程。尤其是在课外开展一些专题讲座,更能增强学生对未知领域强烈的探索欲望,培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