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优师计划”?
优师专项计划全称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是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教、适教,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4、国家优师计划需要到达本省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需要达到对应特殊类型招生分数线,地方优师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大致就是省属院校是一本招生的需要达到一本线,二本招生的达到二本线,新高考改革按照各省实际要求。
5、国家优师计划全省招生,地方优师计划通常也是全省招生,但是部分省份有要求为定向县所在市的生源,具体以本省要求为准。
志愿填报:
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之后获得通知书之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行政教育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署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省内定向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对于拒签协议的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计划的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然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确定本层次的师范院校承担相关省内的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