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学徒制实施中实不抵虚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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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学徒制施行“虚”过于“实”的原因

在实施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存在着规则和制度限制的盲点

现代学徒制度的实施缺乏严格的规则和约束,并受到关键系统规划脱节的限制。缺乏保护企业权益的制度规定,忽视了身份保留的激励和结构。

现代学徒制度的相互联系和多重互动机制并非没有问题

高职院校无法“推动”现代学徒制,企业“半吊子”参与现代学徒制,行业协会“不愿”参与现代学徒制,学生“享受”现代学徒制。

企业生产过程与人才培养过程的“两张皮”分离与置换

一方面,由于“两位导师”之间缺乏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的制作过程与组织学校教育的过程脱节。当公司根据供应和市场需求扩大其生产计划,并且能够接受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学徒和学习时,学校课程就发生冲突。当公司处于一个特殊的适应周期,当生产的整体收缩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作时,学校要求将一组学生送到学徒工厂,这无疑会增加公司的额外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学校的教育内容和课程与专业标准和专业精神相分离。教师往往依靠间接经验自行开设课程,而不积极与商业导师合作,构建真正体现现代学徒制本质的课程体系,编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实用教材,也不符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项目内容模块没有及时调整,这使得学生在不同的学习场所不知所措。

二、改进现代学徒制实施效果的对策

(一)完善和创新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现代学徒教育服务

1.建立具有刚性约束和威慑作用的法律保障机制

首先,中国立法者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现代学徒制各方的角色、责任和权利,并紧急审查不适应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现有法律规定。其次,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关于现代学徒制财务保障的法律规定,确保现代学徒制参与者,特别是企业的安全。

2.制定全面、连贯的学徒管理制度

建立参与合作办学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投资补偿制度,实施现代学徒制。建立现代学徒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监督制度。

3.加强对现代学徒制政策和制度的可追溯性、监督和评估的实施。关于旨在确保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立法规定、一系列管理支持系统和具体文件,我们必须建立适当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其实施。

(二)重建多元协调,促进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正常运行

首先,打开各方共振训练的更大协调和共频模式。

二是建立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将生产过程与教学过程完美衔接。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打破课程设计中“主导学校”的惯例,在传统教育理念的框架内改变课程体系的设计过程,比较和权衡企业和学校各自的特点,这是教育的"双主体",吸收对方的长处,为制定教学标准,,建立学校课程结构在学校和企业“双学科”的指导下,实施并有效完成课程设计模块的确定和影响评估方法的选择,行业协会的积极匹配以及政府服务的充分协助和支持。

第三是为现代学徒制度建立沟通和反馈渠道以及责任机制。在探索和实践中勇于创新

在学徒制实施的评估和监督机制方面,可以尝试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现代的学徒制实施评估体系、标准化评估体系,评估方法体系和结果评估体系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并确保评估结果与现代学徒的薪酬和惩罚待遇挂钩。

(三)创新学徒培训,加强职业化、现代契约精神的培养

一方面,各相关方应在“学徒”的培训路径上进行合作,首先通过不同形式完成“学徒”的认定;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精神的教育,特别要注重“学徒”现代契约精神的培养。

加强现代学徒制教师队伍建设从“三个部分”构建“双导师”

一方面,我们可以尝试构建三方合作的“双导师”团队,构建现代学徒制。特别是,“三方”指各级政府以及深入参与教育企业合作的学校和参考企业。在这一三方合作机制中,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学有序地生产公共教育产品,及时有效地提供外部制度保障。在三方机制中,职业学校应努力构建一个互动的“双导师”学习平台,便于随时与企业沟通,建立“双导师”互训体系,适应企业专业化的需要,注重培养“双导师”选拔培训的长效机制。参与现代学徒制培训的合作企业还应在协调和管理教育长期公益性与利益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培养“两个导师”的投资机制短期内的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为建设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制”,资格认证、准入标准和管理措施应与学校和企业的基本需求相辅相成,打造“双导师”教师,突出个性和特色,满足现代学徒制的内在需求,确保现代学习的有效性。

发布于:2022年01月19日 12:00:0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