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翼”构建:共同体理论框架下职业教育产教共同体的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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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本质上是对职业教育领域中个体与共同体、以及共同体内部各成员间关系的重新塑造。这种塑造并非简单回归传统的共同体本位关系,也不是对教育本位关系的退让,而是旨在构建个体与共同体共存共荣的职业教育“真正的共同体”。

一、形成基于共生理念的重叠共识

“共在思维”和“共生理念”是共同体理论的精髓。要从存在论的角度,承认个体差异性,尊重个体主体性,以正义的原则和共同的目标为指引,形成“重叠共识”。

首先,树立“共生理念”。

政府要树立“以城兴职”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没有人才和技能的充分发展与充足供给,产业、科技、城市的发展将无以支撑。企业要树立全要素理念,主动融入产教共同体之中,主动承担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责任;职业学校要树立“以职兴城”办学理念,在服务产业转型和城市发展中,找到自身价值、实现自身发展。

其次,树立共享发展思维。

按照协同发展理念,多元个体通过合理组合与统筹协同,可以实现整体效益大于各个体利益相加的总和。职业教育产教共同体各成员主体要深刻认识共同体所蕴含的协同战略价值,树立长期主义和协同效应思维,以共生主义理念来发展职业教育产教共同体内部成员的关系,追求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共同实现。

再次,尊重主体性、寻求共同性。

以个体为中心的本位主义不仅无法保证不同个体之间的和谐共生,而且会因为利益视角、价值理念的不同而陷入分歧和冲突。职教集团(联盟)、职教园区等形式的共同体之所以难以为继,根本原因就是“单一视角”和“单中心主体”。真正的共同体一定是个体价值并重的共同体,以教育逻辑或者经济逻辑、政治逻辑、社会逻辑,以其中任何一方为主导来构建的产教共同体都会造成个体与共同体以及共同体成员之间关系的失衡。和谐关系的构建必须坚决抑制主体排斥和主体霸权行为,尊重各成员的主体性,坚持价值并重,寻求最大共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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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树立基于商谈伦理的现代治理理念

建设职业教育“真正的共同体”必须树立基于“商谈伦理”的现代治理理念,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

1.权责界限与边界融合的关系

教育的公益性与产业的盈利性一直是学界反复提及的问题,并被作为“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而不作”的“元凶”。教育公益性是举办教育的重要原则,但是教育公益性不代表职业教育不能用市场化思维和市场化手段运营,职业教育作为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紧密的教育类型,必须学深悟透市场原理,与市场接轨。特别是产教共同体内的多元异质主体,既要明晰各自权、责、利的形式、性质、介入方式,形成行之有效的评判机制和界定标准,更要异质互融,实现边界融合。亨利·埃茨科维茨认为,第四次产业革命背景下,学校和产业部门之间的边界已经在逐渐消融,二者的关系是直接的、无处不在的。特别是在当前创新型社会、数字经济背景下,“复合交叉型”知识生产范式需要职业院校和企业跨界合作。在职业教育产教共同体中,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异质主体将获得发生化学反应的物理空间,形成新的知识、教育、技术生产场域,并最终走向融合统一。对参与产教融合的各方主体来说,“一方面要淡化边界意识,另一方面要提升边界认知”,形成“网筛型”边界观。同时,在多元投入之下,既要明晰产权归属认定,又要实现使用权的统筹调配。

2.个体独立性和普遍社会联系的关系

“真正的共同体”的建立一定要基于个体全面的、充分的发展。这正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要以总产值在全省位于前列的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来牵头组建的根本原因。没有职业教育的充分发展和产业的高度发达,产教共同体建设就没有根基和源动力。但是个体的自主、独立发展,并不是要摆脱和弱化对其他个体或群体的依赖与联系,相反,是要进一步升华这种依赖、扩大这种联系。产教融合型行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关键是如何推而广之,使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的责任与权利具有普遍性。最关键是要在社会的整体功能设计中,实现企业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平衡。企业不能异化为牟利的工具,必须承担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只有不断与其他组织或外部环境进行物质、资源和信息等能量交换,才能维系自身的存续和发展。必须有一种新的“整合机制”,把分散的、孤立的个体重新集合和统一起来,使之处于一个大的共同体之中。

3.实体化运行与治理创新的关系

针对职教集团、产教联盟、职教园区、产业学院等存在的松散化、浅表化问题,在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新形式共同体时,教育部明确提出“实体化运作”。于是,一些地方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要“组建专门的独立治理机构”,这显然走进了一个认识误区。产教融合联合体或共同体不是外在的、机械的联合,个体与个体之间不是简单的命令与服从关系,或者契约与强制关系,也不是集体迫使个体趋于同化的关系,而是个体与共同体、个体与个体之间一种内在的、自由、完全的联合。由此可见,要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现实体化运作,绝非仅靠增设专属管理机构,依赖政府的强势话语权、行政资源等“外部力量”强行推动便能达成;而是必须依托以合作理念为核心的治理创新与现代化转型,借助多元主体间的价值认同构建、意见沟通协商及认知共识凝聚,实现个体与共同体间的平衡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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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年09月26日 11:36:2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