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代表推荐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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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代表的函

职教学会秘函〔2025〕3号

各有关单位、院校、企业:

依据《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章程》及《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拟于2025年10月下旬召开成立大会。为确保专委会成立工作有序推进,现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的申请工作,以及单位会员代表的推荐工作开展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专委会的单位,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二、个人会员申请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加入专委会,需填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单位会员代表推荐

每个单位会员最多可推荐单位会员代表3名。拟推荐的代表需填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新材料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3),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内容图片

四、入会程序

1.专委会成立筹备组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专委会成立筹备组拟定第一届专委会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批。

3.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审批通过后,召开专委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主任、执行主任、主任,并报送至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备案。

4.入会申请获得批准后的单位,如果已经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单位会员,不再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新申请入会的单位,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民政部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规定,所有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一律按照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会费标准可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查阅。

2.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有关填报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专委会秘书处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街道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7座402室

联系人:祝丽华

邮编: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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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年09月01日 15:44:40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